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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文艺“概括描述”批评法述论
引用本文:张克锋.魏晋南北朝文艺“概括描述”批评法述论[J].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5(3):67-75.
作者姓名:张克锋
作者单位:集美大学文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摘    要:以极其简约的词语来概括描述人物、事物及诗、乐、文章的特点、风格,是先秦以来的传统,至汉末魏晋时,在人物品评中盛行。受其影响,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和书画批评都采用了此法。在文学批评中,主要是对作家、作品和某个时代文学的风格特征以及某种文体的主要特点进行概括描述;而在书画批评中,则仅限于对书画家及其作品的概括描述。“概括描述”批评法是一种印象式批评,它言简意赅,生动传神,能引发读者的美感联想,但也具有概括难以全面、读者难以确切把握其内涵等缺陷。魏晋南北朝以后,这种批评方法在文艺批评中运用非常广泛,直至于今。

关 键 词:魏晋南北朝  文艺批评  “概括描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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