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付教育”需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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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锐,田澍.“托付教育”需慎重[J].中小学管理,2004(11):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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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锐 田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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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山东泰山学院教务处 [2]山东泰安师范附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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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来,南方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悄然兴起一种新兴的家教形式:“托付教育”,就是家长把孩子托付给教师,孩子吃住在教师家,由教师辅导其学习,家长按月付费。被托付的孩子大多来自于中、高收入家庭,受托付的教师大都是有一定专长的、重点学校的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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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托付教育” 家教形式 教师 素质教育 教育方式 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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