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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付教育”需慎重
引用本文:田锐,田澍.“托付教育”需慎重[J].中小学管理,2004(11):46-47.
作者姓名:田锐  田澍
作者单位:[1]山东泰山学院教务处 [2]山东泰安师范附属学校
摘    要:近几年来,南方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悄然兴起一种新兴的家教形式:“托付教育”,就是家长把孩子托付给教师,孩子吃住在教师家,由教师辅导其学习,家长按月付费。被托付的孩子大多来自于中、高收入家庭,受托付的教师大都是有一定专长的、重点学校的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

关 键 词:“托付教育”  家教形式  教师  素质教育  教育方式  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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