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课教学四原则 |
| |
引用本文: | 冯庆梅.社会课教学四原则[J].山东教育,1996(23). |
| |
作者姓名: | 冯庆梅 |
| |
摘 要: | 社会课是新开设的一门综合课。在教法上,既与其它学科有一致性、互通性,又有自己的独特性。我认为,社会课教法应遵循四个原则,即:把握整体性,加强针对性,强调灵活性,注重实践性。 一、把握整体性,即对社会知识体系的整体把握。社会课整个知识体系遵循小学生的认知规律,从认识熟悉的周围社会开始,由近及远,逐步扩大认识的范围,从认识社会到认识祖国再到认识世界。从知识结构上讲,主要包括了社会常识、历史、地理常识、法律常识等基础知识。教师在某一课的教学中须首先了解本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