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隐私保护的现状和媒体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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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东.法律对隐私保护的现状和媒体的责任[J].新闻爱好者,2005(6):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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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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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教育报刊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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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隐私一词,英中对应的词是privacv,乃从private演化而来,意指与他人无关的私人生活范围:我国有学认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向他人公开或被知悉的秘密。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隐私主要包括公民的通信、日记、私人件、电话、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生理缺陷和残疾情况,以及恋爱、婚姻与家庭生活情况等。隐私权,就是公民享有的不公开这些与社会利益、公共利益无关的私生活信息的权利。但近年来,媒体不当披露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事时有发生,给当事人的心理、生活等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也有损媒体的自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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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媒体 隐私保护 责任 法律 婚姻与家庭 私人生活 个人生活 司法实践 财产状况 健康状况 生理缺陷 生活情况 社会利益 公共利益 自身形象 隐私权 他人 公民 私生活 当事人 公开 学者 意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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