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是自伤非代言-关于《九辩》性质的两个问题
引用本文:范学新.是自伤非代言-关于《九辩》性质的两个问题[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1(2):11-14.
作者姓名:范学新
作者单位:伊犁师范学院中文系,新疆伊宁
摘    要:《九辩》是宋玉的代表作品,这篇作品到底是代屈原立言,还是宋玉自悯身世,学术界一直都有不同看法,本追源溯本,从对代言的界定,宋玉与《九辩》抒情主人公的关系这两个角度探讨了这一问题,进一步阐释《九辩》为宋玉的自伤之作,宋玉与《九辩》抒情主人公之间存在一种辩证关系。

关 键 词:宋玉  《九辩》  性质  抒情主义公  辩证关系  文学研究  代言体
文章编号:1009-1076(2001)02-0011-04
修稿时间:2000年10月9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