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伤非代言-关于《九辩》性质的两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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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学新.是自伤非代言-关于《九辩》性质的两个问题[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1(2):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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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学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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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伊犁师范学院中文系,新疆伊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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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九辩》是宋玉的代表作品,这篇作品到底是代屈原立言,还是宋玉自悯身世,学术界一直都有不同看法,本追源溯本,从对代言的界定,宋玉与《九辩》抒情主人公的关系这两个角度探讨了这一问题,进一步阐释《九辩》为宋玉的自伤之作,宋玉与《九辩》抒情主人公之间存在一种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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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宋玉 《九辩》 性质 抒情主义公 辩证关系 文学研究 代言体 |
文章编号: | 1009-1076(2001)02-0011-04 |
修稿时间: | 2000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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