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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合并为“的”
引用本文:朱文献.“的”“地”合并为“的”[J].江苏教育,1984(17).
作者姓名:朱文献
作者单位:海门师范学校
摘    要:教师常为学生“的”“地”乱用而苦恼。现在这个问题可以解决了。今年一月,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中关于“的”“地”的使用,有这样一段注释说明:“这里不区分‘的’‘地’,都用‘的’。过去曾经不分,并未引起混乱,而通行的分写办法在教学上不无困难,事实上也确有疑难情况,所以根据许多教师的建议,提倡不分。但是目前报刊文章和许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写的(虽然分得不妥当的屡见不鲜),因此不作硬性规定,愿意分写的尽管分写,只要分得对就行(定语用‘的’,状语用‘地’)。”从这里可以看出,提倡“的”“地”合并为“的”的目的在于避免过多的分歧给教学造成困难。“的”“地”虽有明确区分,但在实际使用中,当后面那个词的词性难以确定的时候就为难了。如:“同学们展开了热烈的(地?)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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