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世纪大学自治的误读与重释北大核心CSSCI
引用本文:覃红霞.中世纪大学自治的误读与重释北大核心CSSCI[J].高等教育研究,2017(6):86-92.
作者姓名:覃红霞
作者单位:1.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36100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BIA130080)
摘    要:在学术界,中世纪大学及其自治往往被视为大学的典范,这主要源于中世纪大学拥有的社团法人身份、特许状以及特权。但中世纪大学只是中世纪社会环境的产物,社团是中世纪特有的法律形式,其实质是特许法人。中世纪大学的特许状不是近现代意义上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契约,而是身份的认同协议,其权利的实质是特许权。研究中世纪大学,其意义不在于回到中世纪大学,而是为了更加客观而清晰地认识中西方大学的传统,从而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关 键 词:社团法人  特许状  特权  中世纪大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