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标中写作要求的教育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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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炳熙.课标中写作要求的教育价值[J].中小学教材教学,200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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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炳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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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安阳师范学院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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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历次颁布的语教学大纲,包括1956年的高中学教学大纲,对高中的学教学,从来都只提阅读方面的要求,没有提出过写作方面的要求。高中生的写作训练主要是记叙、说明、议论等实用体。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语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高中语课标》)开始在选修课程“诗歌与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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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课标 教育价值 语文课程标准 选修课程 高中语文 语文教学 记叙文 大纲 实用文体 写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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