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个人主体刍议——兼谈重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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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个人主体刍议——兼谈重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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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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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有两种基本的市场主体:企业和个人。当前理论界研究存在重企业主体、轻个人主体的倾向,笔者认为,除研究受现实制约的因素外,还根源于人们对“生产决定消费”原理的片面理解,以及受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角度的局限。因此,必须重视作为市场主体的个人,重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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