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民的"沉默权"说开去--《与法同行》讲习课堂记述(一) |
| |
引用本文: | 丛洲.由公民的"沉默权"说开去--《与法同行》讲习课堂记述(一)[J].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版),2005(11):37-39. |
| |
作者姓名: | 丛洲 |
| |
作者单位: | 丛洲(上海市虹口区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中心,上海,200090) |
| |
摘 要: | 课堂上,我给同学们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位老师,布置学生回家预习有关公民权利的课文内容.第二天,他让一位同学说出十项公民权利.那学生没有回应,老师说:‘那就列举五项好了.'学生仍不出声.老师只好无奈地说:‘你只要讲出一项权利就好了.'学生回答道:‘公民有权保持沉默.'"接着,我又具体介绍了我国公民"沉默权"的法律依据(宪法关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规定)和我国司法界对公民"沉默权"目前还存在的不同观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