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益的探索——评齐齐哈尔职业学院产权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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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华.有益的探索——评齐齐哈尔职业学院产权制度改革[J].教育与职业,2006(22):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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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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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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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齐齐哈尔职业学院从1999年开始以“产权关系明晰化、产权结构多元化、产权主体人格化、产权属性商品化”为特征的学校产权制度改革,经过七年的探索与实践,在2005年8月18日由黑龙江省教育厅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对齐齐哈尔职业学院提交的《关于齐齐哈尔职业学院有关出资事项予以核准的请示》作出正式批复,确认了曹勇安的原始创办人身份、曹勇安等23人为初始出资人,以及学院净资产中个人资产与集体资产的比例等产权界定与处置事宜,为民办学校产权问题的合理解决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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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权制度改革 职业学院 齐齐哈尔 产权结构多元化 民办教育发展 黑龙江省 民办学校 产权关系 产权主体 产权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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