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中的“第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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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青武.论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中的“第三者”[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5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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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青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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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 北京 10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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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法律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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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第三者"是责任保险制度的核心概念,是整个责任保险制度构建的基石,是连接侵权法与保险法的关键点。由于中国涉及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第三者"的范围,导致理论与实务中存在大量分歧,这不利于保护"第三者"与保险公司的正当权利。文章以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为重点,从比较法的角度,论述了强制责任保险中"第三者"的概念、范围及其立法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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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责任保险 机动车运行 第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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