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数据开放的地方立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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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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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的公共数据开放立法尚处在起步阶段,相关地方立法呈现出立法数量较少但呈增长趋势、立法名称多样化、立法模式多元化的特点。从责任主体、开放范围、开放形式、开放程序、制度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七部代表性地方立法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我国公共数据开放领域的地方立法在形式上存在缺乏专门立法、立法名称导致规制范围限缩、立法效力层级偏低等问题,在内容上存在责任主体范围过窄、开放范围不确定、开放形式和程序不完善、制度保障不健全等不足。以上问题需要通过制定公共数据开放专门立法、扩大责任主体范围和开放范围、完善开放形式及开放程序、加强制度保障建设等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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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数据 数据开放 地方立法 |
Research on Local Legislation of Public Data Opening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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