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出关于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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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斌.我省发出关于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J].河北自学考试,2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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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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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李建斌)为切实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我省发出《关于2004年河北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应于2004年3月10日至15日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办理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需采集考生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并进行电子摄像,索取艺术专业联考招生简章。2004年我省艺术专业测试工作继续实行部分高校联合测试(以下简称联考)和单独测试两种办法(在我省招生的院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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