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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书的书写——兼论管洪生的草书创作
摘    要:<正>清人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一文中有一段对草书的论述,因不长,兹录于此。书家无篆圣、隶圣,而有草圣。盖草之道千变万化,执持寻逐,失之愈远,非神明自得者,孰能止于至善耶?它书法多于意、草书意多于法。故不善言草者,意法相害,善言草者,意法相成。草之意法,与篆隶正书之意法,有对待,有旁通,若行,固草之属也。欲作草书,必先释智遗形,以至于超鸿蒙,混希夷,然后下笔。古人言"匆匆不及草书"有以也。重温刘熙载这段对草书的论述,可以使我们进一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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