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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专利标记权的适用
引用本文:姚勇.谈专利标记权的适用[J].发明与创新,1998(8).
作者姓名:姚勇
摘    要:我国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表明在我国专利制度中专利标记权是专利权人拥有的权利之一,而且专利权人在使用专利标记权时具备自由支配的条件,即专利权人可以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明专利标志,也可以不标明专利标志。专种标记权在实际应用之中,通常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是所谓专利标记,一般是指“中国专利”或者“专利”的字样或者“ZL”的符号,但是也有的专利管理机关为了加强对专利产品的市场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应开展有效专利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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