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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构成刍议
引用本文:周玉文.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构成刍议[J].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2(6).
作者姓名:周玉文
作者单位:武夷学院思想政治教学部,福建,武夷山,354300 
摘    要:2006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了重大修改.该罪犯罪主体是一切参与到生产、作业中的人员,犯罪客体是生产、作业中的公共安全,犯罪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对具体生产、作业领域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惩罚之一.

关 键 词:重大责任事故  危害公共安全  犯罪构成

Discussion on Constitution of the Crime of Serious Accident Involving Serious Consequenc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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