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宋人“说话四家数”看元代水浒戏归为公案剧的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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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仰东.从宋人“说话四家数”看元代水浒戏归为公案剧的合理性[J].天中学刊,2011,26(1):7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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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仰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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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济南,250014;伊犁师范学院人文学院,新疆,伊宁,8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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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说公案"最早见于宋代,但是由于断句不同,理解存在出入。"说公案"应当包含"搏刀杆捧及发迹变泰之事",不仅在传抄过程中没有疏漏,而且还有旁证:其一,罗烨《醉翁谈录·舌耕叙引》公案话本存目中至少涉及两篇水浒故事"石头孙立""戴嗣宗";其二,在为"小说开辟"所作的诗文中,作者也是将"搏刀杆棒"故事列入公案之属的。水浒戏完全符合古代"说公案"的特征,因此,将元代水浒戏纳入公案剧不但必要,而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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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说话四家数 说公案 水浒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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