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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档案立法概述
引用本文:徐绍敏,方敏,胡红霞.清朝档案立法概述[J].浙江档案,2006(12):54-57.
作者姓名:徐绍敏  方敏  胡红霞
作者单位:1. 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系
2. 浙江省农业银行
3. 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系
摘    要:清朝是由少数民族满族统治中国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从1644年清军入关建都北京至1840年鸦片战争前夕,一百九十余年的书和档案立法活动,基本上是我国封建主义档案管理活动的延续,主要继承了唐以来特别是明朝制定的档案法规。从1840年鸦片战争至辛亥革命,由于西方列强相继入侵,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一方面顽强地保留了档案法制建设方面优秀的民族遗产;另一方面,也开始吸收资本主义国家在档案管理、保护诸方面先进的制度,实行一定程度的改良。

关 键 词:档案立法  清朝  鸦片战争前夕  档案管理活动  档案法制建设  资本主义国家  封建王朝  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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