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想象作文"之"想象"——基于新课程理念下习作教学的一些思考
引用本文:潘文彬,陈树民.关于"想象作文"之"想象"——基于新课程理念下习作教学的一些思考[J].中小学教师培训,2008(3):56-58.
作者姓名:潘文彬  陈树民
作者单位:1. 南京市南湖第一小学,210017
2.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10018
摘    要: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下称《课标》)提出了一个“想象作文”的新概念和新要求。“阶段目标”提出3—-4年级学生“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5—6年级学生“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这里把写“想象”和写“想象作文”提到了与“见闻”、“感受”的“记实作文”并列的地位、同等的高度。而且,在“教学建议”部分还指出:“鼓励写想象中的事物”。

关 键 词:“想象”  想象作文  新课程理念  习作教学  《语文课程标准》  全日制义务教育  记实作文  阶段目标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