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想象作文"之"想象"——基于新课程理念下习作教学的一些思考 |
| |
引用本文: | 潘文彬,陈树民.关于"想象作文"之"想象"——基于新课程理念下习作教学的一些思考[J].中小学教师培训,2008(3):56-58. |
| |
作者姓名: | 潘文彬 陈树民 |
| |
作者单位: | 1. 南京市南湖第一小学,210017 2.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10018 |
| |
摘 要: |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下称《课标》)提出了一个“想象作文”的新概念和新要求。“阶段目标”提出3—-4年级学生“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5—6年级学生“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这里把写“想象”和写“想象作文”提到了与“见闻”、“感受”的“记实作文”并列的地位、同等的高度。而且,在“教学建议”部分还指出:“鼓励写想象中的事物”。
|
关 键 词: | “想象” 想象作文 新课程理念 习作教学 《语文课程标准》 全日制义务教育 记实作文 阶段目标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