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要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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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明杰,孙才业,安康,李君.发文字号要规范化[J].兰台世界,1998(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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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明杰 孙才业 安康 李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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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国以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发文字号编制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发文者每年只编一个代字和发文序列号,如×发1987]1号、2号、3号……;二是每年编制两个以上代字,每个代字分别单编发文序列号,如(55)×秘字第1号、第2号……(55)×财字第1号、第2号……;三是每年编两个以上代字,按文件签发先后顺序混编一个流水序列号,如×总字第1号,×民字第2号,×审字第3号,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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