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华社对"杭萧钢构"案的报道看媒体应对反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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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娟.从新华社对"杭萧钢构"案的报道看媒体应对反驳[J].新闻记者,2007(9):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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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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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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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中国证监会列为今年第一号调查大案的"杭萧钢构"事件,从今年2月中旬外界开始广泛质疑起,到6月中旬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前后历经4个月。这段时间,媒体和"杭萧钢构"(全称为"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展开了一场对峙,媒体履行着舆论监督的功能,被报道对象则对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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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媒体 新华社 钢 舆论监督 中国证监会 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 报道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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