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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近代“会审”制度
引用本文:潘家德,杨隆高.试论近代“会审”制度[J].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2(1):21-27.
作者姓名:潘家德  杨隆高
作者单位:[1]四川师范学院历史系,四川南充637002 [2]德阳教育学院政史系,四川德阳618000
摘    要:“会审”是中国近代一项特殊的司法制度,它是西方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所攫取的侵华特权,是列强在华行使其领事裁判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会审法庭最先创设于上海外国租界,并陆续扩展到鼓浪屿、汉口的外国租界和东清铁路,列强通过会审特权的行使,扩大了在华的领事裁判权。同时,列强在会审法庭中,不以中国法律为审判依据,干预法庭诉讼程序,不仅破坏了中国司法主权的独立性,而且侵害了中国人民的利益。会审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是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化加深的重要标志。

关 键 词:近代  会审制度  邻事裁判权  公共租界  法租界  会审公廨  诉讼程序  东清铁路效涉总局  司法管辖权  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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