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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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维护职业教育举办者、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教育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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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重庆市 职业学校教育 职业培训教育 劳动者素质 合法权益 受教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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