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文件与档案利用比较研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引起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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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静.现行文件与档案利用比较研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引起的思考[J].档案与建设,2008(5):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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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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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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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4月2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趋向民主化的重要标志。《条例》首次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它的颁布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既是我国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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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利用 现行文件 社会主义民主 《条例》 法律保障 政治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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