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的突破及其价值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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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岳志强,李国平.新《义务教育法》的突破及其价值取向[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09,25(4):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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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岳志强 李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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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渤海大学政法学院,辽宁锦州,121013 2.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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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对我国的教育具有重大意义,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承担使命及管理体制、经费管理、教师职务制度等方面都有较大的突破。在立法的价值取向上,更加强调了政府的责任,改"人民教育人民办"为"人民教育政府办"。政府在经费的分配、民间资本的进入管理及教育结构的设置等方面都要做出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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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义务教育法》 突破 价值取向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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