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残疾人法案》(ADA)对残疾青少年体育参与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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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丁·布洛克,王永顺.《美国残疾人法案》(ADA)对残疾青少年体育参与的影响[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2):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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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丁·布洛克 王永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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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弗吉尼亚大学 体育系,美国 夏洛茨维尔 22901 ;,华侨大学 体育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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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JAS17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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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残疾人保障法是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
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而制定的法规。以《美国残疾人法案》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
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通过对法案的立法过程、条款内容、保护客体、实施特点进行了阐
述,并在此基础上,对该法案如何保障残疾青少年参与体育项目的选拔、参与以及比赛进
行了深入地解读。研究认为,《美国残疾人法案》为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提供了法律
保障;法案实施具有“易操作性”,使得美国残疾人青少年参与体育避免了“不必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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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残疾人法案》 残疾人体育 体育参与 残疾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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