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体视域下全球体育治理中自我规制的正当性理由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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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明思,张佃波.依法治体视域下全球体育治理中自我规制的正当性理由与启示[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23(6):647-652+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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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明思 张佃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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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2. 安徽工程大学体育学院;3. 山东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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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3BTY017);;安徽省高等教育提升计划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项目编号:TSSK2017B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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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体育组织为何要遵从同侪制定的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呢?为理解规制对象的遵从行为,选取夏季奥运会项目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采用的《关键治理原则和基本指标》为案例进行探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遵从的正当性理由。全球体育治理中自我规制的兴起,是国际体育组织回应外部问责需求、规避政府监管和建构合法性手段等综合因素的结果。强有力执行是自我规制的必要因素,即跨国私人规制只有在适用对象执行遵从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此外,国际体育组织遵从自我规制倡议,以满足“自利”和“规范引导”的混合动机。遵从行为即可以理解为激励的作用,也可以理解为个体或集体的价值观和社会规范的作用,前者依据结果性逻辑,而在规范型遵从中,行动者采取行动的基本动因是对行动是否合乎社会规范的思考,即适当性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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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我规制 体育治理 国际体育组织 跨国行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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