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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现代化治理的中国路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之省思
引用本文:柳鸣毅,敬艳,孔年欣,胡雅静.青少年体育现代化治理的中国路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之省思[J].体育科学,2023(2):12-22+41.
作者姓名:柳鸣毅  敬艳  孔年欣  胡雅静
作者单位:1. 武汉体育学院中国青少年体育与体教融合公共政策研究中心;2. 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3. 中南大学体育教研部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1BTY029);
摘    要:法治保障是实现青少年体育现代化治理的关键。运用文献资料分析、逻辑分析等方法系统阐释了青少年体育现代化治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中“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章名和内容修订的基本要义。研究认为:当前青少年体育面临健康促进效果不显著、运动技能培养路径不畅、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质量不高等困境,应将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基础工程、青少年健康素质提升工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精品工程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品牌工程等作为未来青少年体育的重点工程。基于“理念-体系-能力”分析框架,在治理理念现代化方面,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作为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的总体定位和发展目标,体现了以青少年健康、教育、体育治理推动青少年体育现代化的价值导向。在治理体系现代化方面,《体育法》提出一系列青少年身体素养培育策略,以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为治理目标,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在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体育法》围绕强化多部门、多领域和多层级协同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合作能力,充分保障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的基本权利,并通过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等举措夯实青少年体育治理现代化的根基。

关 键 词:青少年体育  现代化治理  体育法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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