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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目的的规范论之本质
引用本文:贾健.刑法目的的规范论之本质[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43(5):604-610.
作者姓名:贾健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
摘    要:探寻作为刑法目的理论的规范论之本质,有助于发现其深层次的弊端,并厘清其与法益理论对立的实质.伦理规范说的本质是国家伦理主义,而雅各布斯的规范适用论则在黑格尔哲学与卢曼的社会系统论的基础上,作了一个法哲学的改造,使得其理论奠基在隐藏的国家主义基础上.这两种规范论均存在站在强权的国家一边,压迫个体、忽视个体的弊病.

关 键 词:伦理规范说  法规范适用说  强势国家主义  个体压迫

Nature of Purpose of Criminal Law Norms-Study on Literature Analysi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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