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悟”得法 “意”“言”共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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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秀珍.“品”“悟”得法 “意”“言”共舞[J].教师,2014(34):105-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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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秀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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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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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版《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阅读教学应引导学生钻研文本,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著名教育家张田若先生说过:“阅读教学,第一是读,第二是读,第三还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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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悟” “言” “意” 《语文课程标准》 阅读教学 引导学生 个性化行为 著名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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