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衔接研究——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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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情树.《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衔接研究——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分析[J].三明学院学报,2008,25(1):6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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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情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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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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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是国家调整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两道堤坝,同时也是限制国家公共权力,保障公民人权的两部宪章.<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描述的违法类型与犯罪类型相类似,甚至相同,二者之间会出现法条竞合的现象.因此.国家在调整社会关系上,应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治安处罚手段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时候.应当根据刑法谦抑性的要求,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只有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应当受刑罚处罚程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时候,才能动用最严厉的刑罚制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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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 治安管理处罚 刑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刑法谦抑性 研究 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 分析 Criminal Law Administration Security Public Joining Study Mercy Justice Policy based 制裁手段 刑罚处罚 程度 行为 |
文章编号: | 1673-4343(2008)01-0061-07 |
修稿时间: | 2007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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