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法制教育的缺失及改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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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美玲,钱焕琦.中学法制教育的缺失及改善措施[J].中国德育,2007,2(11):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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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美玲 钱焕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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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江苏南京 210097,江苏南京 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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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重点课题“教师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规格、模式、方案的研究与实践”(ZD0610)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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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同志曾强调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从1985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作出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并且明确提出青少年是普法的重点。我国在对青少年普法教育实施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然而,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现阶段我国法制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从有关权威部门调查统计情况来看,中学生犯罪有增无减,形势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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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学生 法制教育 措施 |
文章编号: | 1673-3010(2007)11-0034-02 |
修稿时间: | 2007-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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