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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孔府的文书执掌人员
引用本文:吴伟伟,吴佩林.明代孔府的文书执掌人员[J].历史档案,2023(2):132-137.
作者姓名:吴伟伟  吴佩林
作者单位:1.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 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暨孔府档案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中国历史上地方治理的实践及启示”成果,项目编号:22VLS005;;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明代《孔府档案》整理与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1FZSA007;;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地方档案与文献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明代孔府档案中的文书研究”成果,项目编号:DAWXB1903;
摘    要:<正>明代从中央到地方各官署都设有专门执掌文书的人员,以负责处理日常政务活动中的各类文书。如六部、都察院的司务、照磨、检校等,各省三司的经历、都事、理问等,府县的经历、照磨、书吏等。孔府作为孔子嫡裔衙宅合一的府邸,属于官署范畴。衍圣公在定期朝觐进贺、管理府内官属、统率族人及其他圣贤后裔、处理祭田及员役纠纷等各种活动中,形成了大量文书。文书从制作到发出,文书执掌人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学界对这一群体均语焉不详((1)),且有讹误。((2))研究这一群体,对于明晰孔府行政组织结构、理清孔府文书运转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有鉴于此,本文利用明代孔府档案及相关文献资料,拟就这一群体的职位与品级、选任与条件、待遇与职掌等方面作一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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