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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炒”被拐女
引用本文:卢汴生.莫“炒”被拐女[J].中国记者,2001(3).
作者姓名:卢汴生
摘    要:看了南方某报的一篇报道《被拐女们被解救回家》后,心里为被拐女们回家后的遭遇感到悲哀,同时对一些新闻媒体也不禁有话要说。 据这篇报道说,2000年4月9日,38名被拐女被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从福州送回家乡。其中11名被迫卖淫,其余则被卖作人妻。她们回家后,由于“当地电视台播了几次新闻”,乡民们不仅“从电视上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而且“从电视镜头中能清楚地分辨出谁是谁家女儿……” 于是被拐女们第二次悲惨的命运开始了。在家乡她们及其家人“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不可接触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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