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与名誉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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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长庆.新闻自由与名誉权保护[J].现代传播,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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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长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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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者按《民法通则》实施以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大量与新闻活动有关的名誉权案件,诸如奚弘诉人民日报社及其记者曾坤、史林杰案,孙侃诉法制日报社案,王春林诉法制日报社、农民日报社及三名记者素,耿建梅诉法制日报社及作者刘忱案,悦培璐、王颖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案,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诉吴祖光集等,这些案件的审理影响很大,为中国新闻与法制建设积累了经验。本文是朝阳区法院民庭庭长,结合我国国情和现行法律条文总结出米的多年来审理新闻官司的经验,对帮助新闻工作者、司法工作者划清新闻活动中的法与非法的界限很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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