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张某系某公立小学六年级学生,并且是该校足球队运动员,2000年11月某日,课间休息时.张某看到学校教师在操场上踢足球,也参加到双方的比赛中,在踢球过程中,体育老帅潘某将张某小腿踢伤学校老师随即将张某送往医院.张某被诊断为胫腓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张某父母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问题,要求学校和潘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相似文献   

2.
案例:原告张某某(12岁)系被告北京某大学附属小学(以下简称附小)六年级学生,被告潘某系附小体育教师。附小不具备法人资格。2000年11月29日上午第二节课间休息时,潘某与附小其他教师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张某某和其他同学见到后即参与进来,与潘某等教师一同踢球。在踢球过程中,潘某的踢球行为致张某某小腿受伤,潘某等教师即将张某某送往医院医治。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张某某将潘某和北京某大学推上被告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附小在管理上并无不当,故附小对事故的发生并无责任。踢球时,球员之间发生碰撞不是参与者主观所能控制的。鉴于该项运…  相似文献   

3.
案例:原告张某某(12岁)系被告北京某大学附属小学(以下简称附小)六年级学生,被告潘某系附小体育教师.附小不具备法人资格.2000年11月29日上午第二节课间休息时,潘某与附小其他教师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张某某和其他同学见到后即参与进来,与潘某等教师一同踢球.  相似文献   

4.
案例李某与潘某同为某中学初三年级的学生。2002年10月15日下午第二节课课间休息时,潘某与同学打羽毛球,李某在旁观看。潘某挥拍时球拍不慎脱手,恰击中李某面部,致使其左眼受伤。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时与双方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派车将李某先后送至数家医院抢救治疗。最终经北京同仁医院诊断为:左眼球破裂伤、左眼内容物脱出、左眼球摘除。经有关部门鉴定,李某伤残程度为七级。潘某为李某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但就其他赔偿问题协商未果。2003年3月,李某提起诉讼,要求潘某与学校共同赔偿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8184元。潘某辩称:我…  相似文献   

5.
学生李某、张某、陈某均为某市初中一年级(2)班学生。一天下午第二节上课后不久,科任教师于某安排学生做课堂练习后便离开教室。教师一出教室,张某与陈某便在坐位上用铅笔相互嬉耍,张某用笔在陈某面前比划时,恰巧戳到从过道上走过的李某的左眼球。经医院诊断,李某左眼球被穿通。随后,李某住院治疗一个月,共花去医疗费26750元。医疗鉴定李某的左眼损伤为十级伤残。事发后,李某的家长因孩子花费的医疗费赔偿问题与学校和张某、陈某的家长协商未果,而将学校及张某、陈某的家长一并告上法庭。  相似文献   

6.
案例:一天,晚自习放学后,某校初一年级的5名学生,没有按照学校的规定及时回家,而是先在学校的操场玩,后又冒着小雨爬上学校背后的山坡,在山坡上有学校废弃的一个6米深的干水池,几个学生爬到水池边上玩。约晚9点左右,几人准备下山回家时,其中一名学生张某不慎跌入千水池内,另一名学生跑回学校报告此事。学校的干部立即到现场救护。并迅速通知其家长赶到现场。在大家的努力下,才把张某从池底背出。并马上送到医院。张某的家长对学校工作人员及时救护当面表示谢意。但时隔一年后,张某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学校告上法庭。  相似文献   

7.
案例:一天,晚自习放学后,某校初一年级的5名学生,没有按照学校的规定及时回家,而是先在学校的操场玩,后又冒着小雨爬上学校背后的山坡,在山坡上有学校废弃的一个6米深的干水池,几个学生爬到水池边上玩。约晚9点左右,几人准备下山回家时,其中一名学生张某不慎跌入干水池内,另一名学生跑回学校报告此事,学校的干部立即到现场救护,并迅速通知其家长赶到现场。在大家的努力下,才把张某从池底背出,并马上送到医院。张某的家长对学校工作人员及时救护当面表示谢意。但时隔一年后,张某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学校告上法庭。原告诉称:对于一…  相似文献   

8.
高敏 《教育》2006,(19)
咨询台案例:初中学生小明在上体育课踢足球时,不慎将同学小文的左眼踢伤。经医院诊断,小文左眼巩膜裂缝,为此,他的家长找到小明的父母,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但中小明的父母认为,孩子在学校读书,作为学校也应承担一部分费用,理由是:孩子在学校上学,学校就是学生的监护人。请问,学校应不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费用?  相似文献   

9.
《教育》2006,(10):62-62
案例:初中学生小明在上体育课踢足球时,不慎将同学小文的左眼踢伤。经医院诊断,小文左眼巩膜裂缝,为此,他的家长找到小明的父母,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但是小明的父母认为,孩子在学校读书,作为学校也应承担一部分费用,理由是:孩子在学校上学,学校就是学生的监护人。  相似文献   

10.
在中小学学校教育中,每节课四十分钟或四十五分钟,课间休息十分钟。课上时间,是师生教学的时间,课下是师生休息的时间,这是学校作息的规则,规则赋予教师和学生上课和课间休息的权利,老师和学生通过共同执行规则来保障教学的正常秩序。“教师拖堂”“学生迟到”都属于“违规现象”,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然而,在这个规则的执行过程中,对违规现象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办法:  相似文献   

11.
2005年2月4日,某民办学校的张老师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上班路上,碰到停于路边的大货车后端,导致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21天.其所在学校在其住院期间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2005年9月,张某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因工伤残八级.2006年1月,张某与所在学校因享受工伤待遇引起纠纷.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认为张某所在学校的赔偿额应扣除交通事故的侵权人给予的赔偿.张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于2006年3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付给其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差旅费共计52092元.  相似文献   

12.
菲尔伯特严重残废。他右臂萎缩,背脊弯曲,走起路来就像个驼背。课间休息时,男孩子们都在踢足球,而菲尔伯特却独自一人坐在秋千  相似文献   

13.
学校在每节课之间,有10分钟的课间休息,让学生在课间休息中消除学习造成的疲劳,迅速恢复大脑的工作能力,这对提高学习效果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有的学生认识不到,总认为把十分钟的时光送走,这就是课间休息。所以我们用实验证明  相似文献   

14.
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学校教育中的体罚事件逐渐消失,但更隐蔽的心理伤害行为却在一些学校中滋生蔓延开来。小学六年级学生王竞同学因为偷了同学文具盒的东西而被教师在其脸上刻上“贼”字,四川教师蔡某罚学生吃塑料片,云南教师潘某罚学生吞下1000只活苍蝇等等恶性事件给孩子们脆弱的心灵以无情的摧残,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一、心理伤害的含义及特征心理伤害,是指教师在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过程中的教师有意或无意、经常性或习惯性地发生的任何导致影响青少年心理健康和人格发展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言行。心理伤害的特征主要有:(1)非明确目…  相似文献   

15.
在中小学学校教学工作中,每节课四十分钟或四十五分钟,课间休息十分钟,按照“铃声”上课、下课。这是学校作息的规则,规则赋予教师和学生的“上课和课间休息权利”,老师和学生在共同执行规则中保障教学的正常秩序。“教师拖堂”、“学生迟到”都属于“违规现象”,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然而,在这个规则的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违规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6.
在中小学学校教学工作中,每节课四十分钟或四十五分钟,课间休息十分钟,按照"铃声"上课、下课.这是学校作息的规则,规则赋予教师和学生的"上课和课间休息权利",老师和学生在共同执行规则中保障教学的正常秩序."教师拖堂"、"学生迟到"都属于"违规现象",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然而,在这个规则的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违规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7.
去年五月的一天,某校初二(4)班学生潘某由于违犯班级纪律,被班主任老师姜某在班内批评(属正常的批评教育),结果第二天学生潘某离家出走。迫于学生家庭的压力,又怕潘某在外出事,学校派人到银川、吴忠等地寻找,到处张贴《寻人启事》,并在县广播站作了《寻人启事》广告。一个多月过去了,学生潘某仍未找到,而家长还在学校纠缠。这时学校派人出外寻找  相似文献   

18.
"上抢5分钟,下拖5分钟。多上10分钟,考试如神通。"在许多学校的教学活动中,老师拖堂几乎成了家常便饭,有些教师提早上课,推迟下课,把学生的课间休息"打扫得干干净净"。很多校长,对教师上课迟到  相似文献   

19.
"上抢5分钟,下拖5分钟.多上10分钟,考试如神通."在许多学校的教学活动中,老师拖堂几乎成了家常便饭,有些教师提早上课,推迟下课,把学生的课间休息"打扫得干干净净".  相似文献   

20.
事件发生在2007年9月下旬的一个中午,当天中午12点半左右,刚驱车回到小区的我突然接到班长的电话,说是我们班住在10栋118宿舍的同学潘某吃中午饭时被人在矿泉水瓶中下毒,他已经喝了一口,情况紧急,我交代班长带潘某到学校医务室检查、向学校值周领导及学生科领导汇报,自己顾不上回家吃饭,马上调转车头,立刻返回学校。1点左右,当我赶到学校时,发现潘某一个人躺在宿舍里,其他学生已被保卫科领导叫到办公室去了,我马上向潘某了解具体情况。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潘某早上买了一瓶矿泉水,才喝了几口放在床头就锁门去教室了,中午放学后跟同学们一起到饭堂打饭回宿舍吃,他顾着跟同学聊天也没注意看,打开瓶盖就喝,发现很苦很涩才知道有人在矿泉水中放东西了。听了潘某的叙述之后,我问他有没有跟什么人结怨,他说没有。我当时就想,这事八成是同班或同宿舍的同学干的,因为门是锁着的,而且下课时大家是一起回到宿舍的,只有有钥匙的人才能进入宿舍作案。于是我带他去学生科办公室,先看看那边的情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