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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常有婚内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无法得到应有救济的案例,无救济即无权利,这与我国法治精神相悖离的。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夫妻个人财产权的确立以及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我国立法建立婚内侵权赔偿制度是必要的,亦是切实可行的。同时,应建立相关配套设施,如配偶权、非常财产制等。 相似文献
2.
郭燕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3):118-119
我国现行法律未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进行规制,本文从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出发,分析其作为侵权行为所应具备的要件,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在具体执行中遇到的困境提出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3.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6,(10)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婚姻则是家庭的基石。婚姻的稳定,关乎着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然而近年来,家暴、婚内虐待等问题却愈演愈烈,给婚姻家庭和社会的和谐蒙上了一层阴影。且更为严峻的是,各国在婚内侵权领域的相关立法却几近空白。因为缺乏法律的强制力和保护力,受害者的权利仅靠道德和舆论的力量无法得到保障,也由此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婚内侵权赔偿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婚姻生活的幸福安定、规范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填补法律上的这一漏洞,进而促进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4.
婚内侵权行为进行民事法律救济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婚内侵权行为的救济对象是以配偶权为主的人身权和特定的财产权;当前我国应当构建完善的婚内侵权民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出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学界的普遍讨论,其中第四条规定的"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某些特殊情形或某些重大理由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规定,打破了人们传统的"同财共居"的观念。婚内析产的概念及特征亟待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婚内析产制度的理论基础需要从理论方面寻找依据。此外,有关婚内析产制度与分别财产制、非常财产制和离婚财产分割衔接的制度设计亦有进一步厘清的必要。 相似文献
6.
王乐 《黄山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6):38-42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出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学界的普遍讨论,其中第四条规定的“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某些特殊情形或某些重大理由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规定,打破了人们传统的“同财共居”的观念。婚内析产的概念及特征亟待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婚内析产制度的理论基础需要从理论方面寻找依据。此外,有关婚内析产制度与分别财产制、非常财产制和离婚财产分割衔接的制度设计亦有进一步厘清的必要。 相似文献
7.
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婚内损害赔偿应该属于侵权责任的范畴.针对婚内夫妻侵权行为,我国的法律更多的是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婚内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责任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夫妻约定财产的内容、方式和效力等问题,这些规定为婚内损害赔偿提供了可能。我国立法有必要对该制度加以确认,使之与我国婚姻法修正案已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婚姻损害赔偿责任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8.
刘玉章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1)
当前,“包二奶”“养二爷”等婚外情的泛滥,像一种看不见的瘟疫一样,不断侵蚀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了保护受害配偶的利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对于恶意破坏家庭和睦的婚外情现象,应采用法律手段予以遏制。 相似文献
9.
浅析我国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国内第一桩婚内索赔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通过分析我国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国内第一桩婚内索赔案,提出婚内赔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赋予受害人对其配偶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不仅仅是保护受害人人身权的需要,同时也是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制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新《婚姻法》在确认以往的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的基础上,提升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地位,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缺一不可,但约定财产制具有优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 相似文献
11.
配偶权的侵权及其民法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根据侵害配偶权的侵害方主体来源的不同 ,侵害配偶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外部侵权型和内部侵权型。两种类型的侵权行为的民法救济方式各不相同 ,受害方可以根据不同的类型 ,请求给予民事救济。 相似文献
12.
大规模损害侵权行政救济模式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刘道远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8(5):84-87
大规模损害侵权的行政救济模式是借助行政权力解决纠纷的法律机制,它所涉及主体以及权利义务配置机制与诉讼救济、社会救济不同,它在大规模损害侵权救济中所承载的角色与功能以及对大规模损害侵权责任实现的意义也不相同。大规模损害侵权行政救济模式在损害风险判断、赔偿标准制定、赔偿范围确立和责任承担方面需要通过行政主导方式加以明确,但是在大规模损害侵权救济中需要做到个体与社会、公平与效率之间尽可能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刘超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107-115
我国当前的《侵权责任法》重视了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进行了特殊侵权责任制度设计,但在价值判断和制度机理上依然秉持私权保护理念。这使得当前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存在着诸多内生缺陷和实施困境,其症结可以归结为环境侵权所致损害超越了传统民事侵权的损害结果。环境侵权中"对环境的损害"以及生态利益的损害已经不能在传统侵权结果责任框架下寻求救济,必须引入环境侵权行为责任理念,并相应地进行制度设计。该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行为责任性质界定下环境侵权的认定依据,环境标准制度可以发挥环境侵权认定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规模迅速发展,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环境侵权现象及其救济将成为今后我国的一大社会问题。而环境侵权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国内尚未展开深入、系统研究的领域,有关立法也不完善。 相似文献
15.
16.
校园侵权行为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范畴。根据不同的方式和标准,校园侵权行为可分别被划分为校方实施的侵权行为、学生实施的侵权行为、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对学生的侵权行为、对教师的侵权行为、对学校的侵权行为、对其他组织和个人的侵权行为;单方过错侵权行为、双方过错侵权行为、无过错侵权行为等具体类型。校园侵权行为除应具备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主体要素、时空要素、职责要素等特别要素. 相似文献
17.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尽管在国外已有较完善的立法规定,但在我国仍然有待于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内容、程序、法律效力等问题,现行婚姻法都未有具体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现行夫妻约定财产制进行分析,以期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指导的法律救济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良平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6,27(1):21-25,50
随着行政指导在实践中的广泛运用,它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给行政相对人带来利益损害。因此很有必要基于法治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对行政相对人一定范围的损害予以救济。行政指导救济的途径包括: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国家赔偿制度及国家补偿制度,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和行政苦情制度等。 相似文献
19.
侵权行为概念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许明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57-63
侵权行为是民法中一个重要概念。正确界定这一概念,无论是对立法、司法或者民法理论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界定侵权行为概念应抛弃以保护侵权人为中心的“无过错即无责任”的传统观念,代之以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为中心的“无辜的受害者都应当获得赔偿”的新思维,并以此来构建我国侵权行为的学理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