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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体现—个“杀”字的三国传奇巨制《铜雀台》将于9月28日全国公映。在刘亦菲、玉木宏、邱心志、苏有朋等演员的围绕下,周润发重塑了一代枭雄曹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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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远斌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10,(1):53-54,75
《论语·雍也》“虽欲勿用”句中的“勿”字原为“物”。“物”字本义指杀牲牛,引中指杀牲,又引申指供宰杀的牺牲,后来再作引申,泛指万物。《论语》“虽欲物用”原句所用的是“物”的第二次引中义.指供宰杀的牺牲。“勿”本义为屠杀,后来音近假借为否定副词。《论语》在流传中,“物”同声假借为“勿”,后世误将“勿”作本字流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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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中的"杀"组单音节同义动词,共包括4小类11个词,即"杀、弑、戮","斩、枭","诛、殊、殛","屠、鸩、聝"。这组同义词之间在意义、语法等方面的差异较大,有些词的意义经历了较大的发展演变,且各词在《后汉书》中的使用频率也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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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东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96,(4)
讲京剧《〈打渔杀家〉选场》时,有的同学问:“渔为动词,是打鱼的意思,那《打渔杀家》中的‘打渔’不就是‘打打鱼,了吗?‘渔’字是不是用错了?”《打渔杀家》中的“渔”字没有用错。之所以有上述疑问,是因为没有理解好“打渔杀家”的意思。“打渔杀家”中的“打”字与“打鱼”中的“打”字意思不一样。前者是“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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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坎龙 《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05,21(3):83-85
《水浒传》是一部带有粗豪、阳刚之气的男人书,又由于故事素材及题材演变的复杂,梁山人物在仗义复仇的同时,也伴随着“嗜杀”,但它并没有影响读者对水浒英雄的喜爱。这就在于作者从艺术构思、叙事技巧以及世俗认可的伦理观念等方面对“嗜杀”予以了化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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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3):89-92
随着语言的不断发展演变,古代文学作品中存在的大量以"杀"字作补语的动补结构,已经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消失,但却很好地保留在了太谷方言中。文章将结合所收集到的语料从语法、语义、语用等方面探讨太谷方言中"杀"字结构的用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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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科学 《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8,(1):54-58
“杀士”一词见于《尉缭子》等传世兵书中,银雀山汉简《兵令》也见“杀士”,《孙膑兵法》更有《杀士》残篇。学者们对它有多种解释,包括“杀死士卒”、“减少士卒”等。这些解释比较符合“杀士”的字面词义,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它们与兵法著作者的本意和当时的战争实际相去甚远。将“杀士”理解为“牺牲士卒”也有违军法“亡士卒多者,斩”这条军法。结合军法原理和有关条款,应该把“杀士”这个概念理解为:通过赏信罚必,使兵卒成为敢于拼死杀敌之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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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武经七书》中的五部经书里出现的17个"擒"字进行了考释,归纳出5种义项,即杀、斩首、攻破、战胜和消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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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卫 《历史教学(高校版)》1990,(7)
过去,人们一般把在先秦两汉古籍中出现的“杀”字,都训为“杀伤”、“搏杀”之义。徐勇同志在其近著《尉缭子浅说》(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2月版)中举出了二十条例证,认为“杀”字除了具有上述含义外,还可训作“减省”之义(具体情况要根据其读音和在古籍中的不同运用而定)。我同意他的这一新见解,并认为尚可再陈数例,以作补证。一、《墨子·备城门》:“其上称议衰杀之。”(毕沅注:“言称此而议减其上。”)二、《备城门》:“城中无食则为大杀。”(毕沅注:“杀言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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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静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2023,(14):70-71
鲁迅先生《故乡》中以“老屋”“香炉”“狗气杀”为载体表现辛亥革命后的十年间中国农村社会的图景。老屋的变卖易主折射出中国农村社会的解构与重生;香炉表现出封建等级观念与迷信思想在中国农村社会的传承;狗气杀表现出中国农民勤劳吃苦、坚韧负重的品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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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康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4)
雪之署于杂文《“两个桃子杀了三个读书人”》,有的人认为这个笔名“同本文联系起来看,正是给三个‘读书入’昭雪冤枉——他们并未被‘二桃’所杀,只是被教育总长的不通所杀罢了!”有的人则认为“雪,洗涤之意也;之,为代词,系指‘二桃杀三士’这个典故”。我觉得这二种说法对“之”字的理解均不甚妥恰。说鲁迅是为三个“读书人”昭雪,是不通的,因为他们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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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媛 《湖南第一师范学报》2008,8(2):112-113
在训诂中,“杀”、“戮”往往可以互训,但以《左传》为文献依据,分析“戮”字在不同语境中的使用情况,发现戮”在上古的含义并不同于“杀”,它重在责罚以示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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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剧本杀以独特的沉浸式体验备受青年人特别是大学生群体的追捧。在此形势下,“红色剧本杀”将红色教育和剧本杀相结合,将内容与形式有机融合,深刻诠释“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的“三因”理念,创新思政教育路径。将“红色剧本杀”融入思政教育,利用沉浸式的游戏体验营造思政教育独特的情景空间,将思政教育内容传递形式优化升级,以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提升思政教育实效性。为充分发挥“红色剧本杀”在思政教育中的作用,在把握人才成长规律基础上,文章从理论逻辑、现实逻辑、实践逻辑三个维度深入探索思政教育模式,通过创作剧本内容、打造符合思政教育需求的剧本,创新剧本形式、提升“红色剧本杀”教育意义;创立教育模式,构建“红色剧本杀”教育模式,以更好地发挥育人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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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湘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25(4):75-75
“诛、毅、弑”都可表“杀”的意思。本文以《史记》中“诛、毅、弑”为例,从它们所支配的对象不同即受事上各有分工和语用区别特征的不同来进行分析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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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德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1991,(1)
“刑其长吏”、“刑人”与“刑断”《陈涉世家》:“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项羽本纪》:“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天下皆叛之”。其中两“刑”字,各选本均视为“名词(刑法)转动词”,而解作“惩罚”或“惩办”等;《孙膑》“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句中“刑”字,各选本一般都视为状语而解作“用刑”之类。此二者,实是忽略了“刑”之“杀”义而导致的误释。“刑”,《说文》为“刑”,解作“刭也。”《广雅》承之。《段注》曰,“刑者刭颈也,横绝之也”。王筠《说文句读》进一步指明“此刑杀之刑。”可知“刑”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