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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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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房宫赋》是杜牧的名篇,也是赋体文中的名篇。但每读到"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一旦不能有,输来其间;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弃掷逦迤,秦人视之,亦不甚惜"这段文字时,总感觉"鼎铛玉石,金块珠砾"有误,笔者对照了其他几个本子,也都是如此。  相似文献   

2.
“举以予人”应这样注译刘春澍苏询《六国论》一文中,有“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一句,课文中对“举以予人”的解释是:“拿它(土地)来送给别人。”我认为这个注释不妥,“举以予人”应翻译为:“全(把它)拿来送给别人。”如果按照课文中的注释,把原...  相似文献   

3.
<正> 一、“秦人视之,亦不甚惜”新解 杜牧《阿房宫赋》中有“秦人视之,亦不甚惜”一句。常见的译注有这样一些: 秦人看着,也并不怎么惋惜。(见统编中学语文教学参考书高中第四册) 宫中的秦国人看着它们,也不觉得有甚么可惜。(见山西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二十一所高校会编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第三分册)  相似文献   

4.
正在杜牧的《阿房宫赋》中,我们可以发现比喻比比皆是。它加深了主题的表达,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效果,真可谓"比"得好,"比"得巧。《阿房宫赋》运用比喻之巧,其具体表现有如下几个方面:一、作比的词句变化有致(一)有的用一词比一物例如:"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一旦不能有,输来其间。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弃掷逦迤,秦人视之,亦不甚惜。"以上文字具体描述出六国一旦国破家亡  相似文献   

5.
人教版新高中《语文》第二册(试验修订本·必修)把《谏太宗十思疏》的“怨不在大,可畏惟人”注为:“怨恨不在有多大,可怕的是人民(的力量)。”这注释不符合原意,应当修正。“怨不在大”语出《尚书·康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孔颖达解释说:“人之怨不在事大,或由小事而起;虽由小事而起,亦不恒在事小,因小至大。”意思是说,凡是使臣民怨恨的事都不能做。《谏太宗十思疏》虽只引用了“怨不在大”,省去了“亦不在小”,但基本意思是相同的。“怨不在大”应注为:“(臣民的)怨恨不在(事情的)大(小),(凡是使他们怨…  相似文献   

6.
《六国论》有一句云:“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其中,“举以予人”不少参考材料均译为“全都把它强给别人。”有  相似文献   

7.
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所收韩愈的《师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隋树森同志编辑 注释的《古代散文选》亦如此),有一处编者是这样标点的: 问之,士大夫之族则日:“彼与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则足羞,官 盛则近谀。” 古文是没有标点的,我以为如此标点不符合作者原意,似乎改成这样为好: 问之,士大夫之族则日:“彼与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则 足羞,官盛则近谀。(去掉删节号也可。) 就是说不把“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这句话看作是士大夫的话,而看作是作者韩愈 的分析评论,所以应该放在引文之外。  相似文献   

8.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6月第1版)高中语文教材第三册《六国论》一文中有这样一句:“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文下对其中的“举”注释为:“举,都,全部。”对“举以予人”注释为:“都拿它(土地)来送给别人”。如此解释,笔者认为至少有两个地方值得质疑。第一,翻译文言文,首先应该按照忠实原文的原则。既然“举”被译作“都,全部”,“予人”被译作“送给别人”,那么,“拿它(土地)来”就应该是“以”字的译文。也就是说,在这里“以”字既被译作省略了代词宾语“之”的介宾短语“拿它(土地)”,又要被译作连词“来”。在同一句中同一…  相似文献   

9.
初中语文第二册《周处》“为乡里所患”一句,课文注释为“被地方上的人认为是祸害。”《教学参考书》在“课文说明”中将“为”释为“被”,“患”释为“祸害”;在“关于思考和练习”中又将“为”解释成“被……看作”。我认为,课文注释在意思上虽说得过去,但不够准确,不能逐词落实。教参的解释则更有问题。第一、“为乡里所患”是个充当谓语的动词短语,  相似文献   

10.
“何芋是甘”语出周容的《芋老人传》。课文注曰:喜欢吃什么芋。这是动宾倒装的句法,表示强调。显然,注释者把句中的“是”当作表示宾语前置的助词来理解的。我认为不妥。首先,它不符合古汉语中如“唯命是听”“唯余马首是瞻”等。“唯……是……”的固定动宾倒装句式,也不符合“何陋之有”“何罪之有”等“何……之……”的习惯用法。其次,把“何芋是甘”看作宾语前置加以注释,则与文意也相违背。  相似文献   

11.
《增订注释全宋词》自问世以来,嘉惠学人良多。煌煌巨作,仍有白璧微瑕之憾,表现在部分词句并未注释完备:一是部分词作化用唐人诗句,惜未注出;二是部分词作虽标明是集句词,《增订注释全宋词》亦未注出。  相似文献   

12.
粤教版必修4第四单元《谏太宗十思疏》一文中,有一句“怨不在大,可畏唯人”。书上的注释是“臣民对国君的怨恨不在大小,可怕的只是百姓。”教学过程中,感觉这句翻译很不好理解,于是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发现有人把这句话理解为“(臣民的)怨恨不在(事情的)大(小),(凡是使他们怨恨的事情都不能做),可怕的是臣民(不拥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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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教学参考·上旬》2014年11期有陆希致老师一文,题目是《例谈古代汉语连用式名词动用》。[1]该文将古代汉语中"连用式名词动用"现象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动宾式、动补式、主谓式、偏正式以及使动式、意动式和为动式等七类,并作了细致分析。其中"偏正式"这一类别中有一个例句:"3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弃掷逦迤;秦人视之,亦不甚惜。(杜牧《阿房宫赋》)"文中这样分析:"鼎铛玉石,金块珠砾"是"把宝鼎看作铁锅,把美  相似文献   

14.
《烛之武退秦师》中有这样一句话:“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句中的“鄙”字,课本注释为:“鄙,边,这里作动词用。”没有说明是怎么动法。但根据全句的注释“越过别国而把远地当作边邑”来看的话,“鄙”似乎应释为“把……当作边邑”,亦即“以……为鄙”,“鄙远”即“以远为鄙”,由此,许多参考书都把此“鄙”看成是意动用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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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课本第二册《师说》中有这样一句话:“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课文是这样注释的:“句读的不解,疑惑的不明白”。很显然这儿把“之”字理解成助词了。这样的解释我认为欠妥。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之”字的用法。“之”的第一种用法是作动词,意思是“到……地方去”。如:“吾欲之南海”。意思是“我想要到南海去”。(《为学》)“之”的第二种用法是作代词,可以代人、代物、代事。如:①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②不复挺者,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③学而时习之,不…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由郭沫若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编的《郭沫若全集》历史编一、二、三、四卷已相继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编者对郭沫若原著中某些史料引用及立论明显错讹之处,作了注释,说明郭说之不确。这些都表现了编者注释时严谨的态度,这对深入研究郭沫若很有好处。但编者注释时亦有疏忽之处。如《郭沫苦全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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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随想     
中国文化精神充盈着音乐精神。《乐经》历来就被尊为“六经”之一。相传到秦火而淹没不闻,也有人说本无其书,如清《礼经通论》认为:“乐本无经也……故曰诗为乐心,声为乐体。乐之原在诗三百篇之中,乐之用在礼十七篇之中。……先儒惜乐经之亡,不知四术有乐,六经无乐,乐亡,非经亡也。”这种看法将《诗经》看作《乐经》的本原,将《礼记·乐记》看成是《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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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酸不售     
[原文]宋人有酤酒者(1),升概甚平(2),遇客甚谨③,为酒甚美,县帜甚高(4),然而不售。酒酸,怪其故,问其所知长者⑤杨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则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瓮而往酤⑥,而构迓而之⑦。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夫国也有狗。有道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⑧,大臣为猛狗,迎而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胁⑨,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本文选自《韩非子·外储说》,题目为译注者所加。)[译文]宋国有个卖酒的人,卖酒的家什很公平,对待顾客很有礼貌,他做的酒也很好喝,酒幌子…  相似文献   

19.
杜牧《阿房宫赋》中有这样的句子:“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弃掷逦迤,秦人视之,亦不甚惜。”在多年的教学中,我发现人们对这句话中的词类活用存在争议,学生对这个知识点也缺乏理解,我就此发表一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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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必盛唐”,这是论诗者传统的观念。相形之下,初唐却是一个备受冷落的时代。初唐诗同样被忽略,更谈不上应有的反响和评价。但实际上,初唐诗是开唐一代诗风,由六朝的统靡华艳、空洞无物向健康向上、雄浑博大发展的至关重要的环节。从太宗君臣到王绩、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四杰以及沈桂期、宋之间等,大都从理论到创作,在性情、声色诸方面为盛唐作了准备,对于诗风的改变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大唐帝国的建立,结束了四百多年来社会动荡不安的局面,把人民所渴望的安居乐业的太平盛世逐渐变为现实。作为一位英明的开国皇帝,唐太宗深深地懂得“释实求华,以人从欲,乱于大道,君子耻之。”(《帝京篇十首·序》)的道理,贞观重臣也都很重视“文之为用”,可以“经纬天地”、“匡主和民”(魏征《隋书·文学传序》的作用,同时,他们都牢记梁、陈、隋几代君主“偏尚淫丽之文”、“无救乱亡之祸”以陈书·后主本纪》)的深刻教训。因此,都把革除浮靡文风看作革新政治的一项内容。“……《甘泉》、《羽猎卜…·叶子虚》、《上林》…… 此皆文体浮华,无益劝诫……其有上书论事,词理切直,可种于政理者,联从与不从,皆须备载。”(吴兢《贞观政要·文史》)然而太宗又懂得“礼乐之作,盖圣人缘物设教,以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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