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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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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聂小明 《池州师专学报》2006,20(2):21-23,27
凯尔森的法律效力理论是他纯粹法学的理论核心,它在法学史上提出了许多极富创造性的见解.凯尔森从法律效力的概念、法律效力与实效的关系、法律效力的理由、法律效力的范围以及法律效力的等级结构诸方面,对法律效力问题进行探讨.深入探讨凯尔森的法律效力理论,对当今的中国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太原大学学报》2017,(2):39-45
凯尔森试图构建一种剔除了政治意识形态和自然因素的法律科学,可以用两组关键词来概括其纯粹法理论:科学、纯粹、客观、一元和现实;社会技术、强制秩序、制裁、不法行为、规范、义务和权利。凯尔森认为法律权利是法律规范对一个由规范所指定的人,即可能的原告的关系。在凯尔森的法律理论中,义务先于权利,从主要规范到法律权利的逻辑顺序是:从主要规范到次要规范,从次要规范到义务,从义务再到权利。凯尔森论述了法律权利的存在方式、主体、作用和类别。凯尔森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既有真知灼见,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对纯粹法理论及其权利概念进行反思,能够使我们对法律权利和法律科学的认识变得更加全面。  相似文献   

3.
立足于特定的法律理念,凯尔森构建了内容驳杂而独特的法律规范理论。其静态的法律规范理论,认定真正的法律规范由不法行为和制裁构成,将义务和权利视作次要的法律技术。其动态的法律规范理论,构造了法律规范的体系性存在和"有效之链"。但特定的法律理念,使凯尔森只能坚持静态法律规范的优先性,将动态法律规范定位于说明前者的辅助地位,以追求所谓的两者内在统一。这种法律规范理论,从基础理念到逻辑论证,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4.
法律实证主义是20世纪西方三大主要法学流派之一。新中国法律实证主义研究走过了政治性批判、复苏与本土尝试、兴盛与繁荣三个阶段,产出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新中国成立之初,受到特殊政治形势与苏联法学的影响,国内法律实证主义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的批判。改革开放后,学界迎来理论研究的复苏,本土研究亦得到关注。进入21世纪,法律实证主义的翻译与理论研究工作实现全面发展,法律实证主义研究逐渐呈现出兴盛的景象。为进一步构建中国语境下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体系,实现理论的本土化,未来还应继续关注理论定位的科学性以及“中国法律理性图景”。  相似文献   

5.
基础规范和承认规则是凯尔森和哈特法学理论的核心概念,它们是解释法律规范或规则效力的最终答案,是一个理智的假定,但它们本身是法律系统的实际有效性.基础规范和承认规则是联系事实与规范(规则)的纽结,理解它们是认识分析法学的关键.两者有相似性,也存在一些差异.  相似文献   

6.
奥斯丁认为法律制度由主权者的命令构成;凯尔森将法律制度看作是等级森严的规范体系;哈特则主张法律制度是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的有机结合;拉兹从整体上对法律制度的框架进行了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制度法学强调从哲学和社会学两种意义融合的角度来对待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论“法律效率”与“法律效益”的规范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10年多年来,伴随经济分析法学理论登陆并极大地影响中国法学界,法律效率,法律效益这些“舶来品”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不规范运用的焦点。准确界定和规范运用“法律效率”与“法律效益”,有助于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8.
《太原大学学报》2015,(1):40-43
凯尔森将法律科学的研究对象定为"纯粹的、具有法律规范性质的、能确定某些行为合法或非法的"规范。与自然法的权力分立观点不同,他主张"权力的分配",强调权力职能的每个方面都或多或少由三个机关共同享有,然而权力要正当行使,依据凯尔森的"基础规范"理论,权力的存在本身就证明了权力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9.
法学教材包含知识原理、法律规范和理论学说三方面的要素。知识原理重在精要和系统,法律规范应该准确和重点突出,理论学说应该能客观体现该领域的创新性成果。一部优秀的法学教材应该在原理、规范和学说三个方面臻于完善。优秀教材能够成为知识原理的小百科、法律规范的权威阐述和法学研究的指南,初习者、法官律师和学者都能各取所需。我国的代表性法学教材均具备了上述特质的一些要素,但还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相似文献   

10.
凯尔森在晚期著作《规范的一般理论》中,提出了规范逻辑问题,即标准真—假逻辑中的特定原则,特别是矛盾律和推理原则是否能够适用于道德和法律规范的问题。凯尔森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认为规范没有真值,它们不是语句而是存在,所以规范之间的冲突不是语句真假上的矛盾,由一般规范到个别规范的过程也不是逻辑推理的结果。因此矛盾律和推理原则都不能适用于规范,也就是说,逻辑是不适用于规范的。凯尔森的规范逻辑观点本身包含着概念上的混淆,他所说的"逻辑"问题也不是标准意义上的逻辑问题。但正是他后期的规范逻辑理论反映了其规范思想的重大转变,反映了他从理性的规范理论向非理性主义规范理论的转变,反映了他对康德主义原则的怀疑和背弃。  相似文献   

11.
法律正义,作为一种整体性的社会观念和抽象的社会规则,作为法律所追求的终结价值和至善理想,是一个带有客观性的社会现象。法律正义观念缘起于古代人们对人或神的正义美德的赞扬,法律正义实际上就是人们所期待的古代神或人的正义美德的变迁形态,也是人们对法律的道德基础的内在分析。  相似文献   

12.
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法哲学,名称形式的背后隐藏着哲学精神的不同.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要求从法理学走向法哲学,只有法哲学文化的繁荣才能开创中国的法治文明.  相似文献   

13.
法理学是一个运用哲学方法研究法律基本问题的学术门类,与法律哲学或法哲学含义相同,都是探讨法律的一般性问题的学科。与其他法学门类相比较,法理学的对象超越了实在法规范,甚至更多地以相关法律思想和学说为研究的直接对象,从中获得思考现实法律问题的精神养料,目的是建构和探索法律的理论问题。因此,法理学的意义主要在于开启心智、启蒙思想、提高法律职业者的理论思维能力。  相似文献   

14.
法学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基础性的重要地位,其在培养、训练法律人才,促进法学研究,发展法学理论,为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服务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法学课程之改革是法治国家发展和法学教育之内在要求,而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之关键在于对法理学课程实施改革。在我国对法理学课程实施改革必须论证一些基本问题:课程改革之必要性和可行性、改革目标和路径以及改革之预期效益。  相似文献   

15.
前达尔文时代的西方法理学就已存在某种朴素的法律进化思想,但直到19世纪进化论的确立才导致了进化法理学的诞生.早期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法律进化理论,当前则侧重于进化论范式在具体法律问题中的应用以及一般进化法理学的构建等.尽管众多法学家认同法律进化的思想,但进化法理学作为一个法学流派却一直游离于西方法理学的中心地带之外.法律是一种文化现象,借鉴现代进化生物学在文化进化研究中取得的最新进展,构建基于文化进化的法律进化理论并以此为基础整合进化法理学,是进化法理学取得与其他进化社会科学类似成功的重要选择之一  相似文献   

16.
法的要素是由法律规范、概念和原则构成的,其中法律规范是最主要、最基本的要素。法律规范除具有本身的含义、逻辑结构范式和种类外,有效性则是贯穿其始终的关键所在。法律规范的有效性应包括应然和实然两方面。应然有效性是正义和秩序的综合体,就实然有效性而言,如果一项法律规范本质上与应然有效性同一,则法律规范有效(或生效)。反之,则法律规范无效(或失效)。在法的要素中,为确保法律规范具有效性。应做到法律规范应然与突然、本质与形式有效的完美结合。  相似文献   

17.
中国法学教育自近代始就以法律人才的培养为基本目标。改革开放30年,中国法学教育迎来了历史上第二次迅速发展的高潮,但是,本次法学教育迅猛发展同样没有完全赢得满怀法治享受期待的社会各界各阶层的普遍认同。当前法科学生就业难和法律实务部门人才短缺的显性问题主要不是由于法学教育自身造成的。  相似文献   

18.
法伦理学的研究价值及其时代使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我国法伦理学的研究价值及其时代使命的分析,结合西方法哲学由自然法学派到分析实证法学派直至经济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的发展脉络,指出法伦理学在我国现今经济社会转型期,对法学研究及立法实践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新中国成立之初,鉴于国内外的种种主客观原因,我国选择了学习苏联,其中包括移植了苏联的法学教育。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回顾这段历史,以史为鉴,体味移植法学教育与法制现代化的关系。法制现代化离不开法学教育的发展和合格法律人才的输送,而移植法学教育则事关法学人才的培养,需理智分析、先搞试点,切不可盲目移植。  相似文献   

20.
系统法学是系统论与法学研究相结合的产物。它以独特的视角和全新的研究方法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工具。系统法学的结构主义和整体主义特点使它具有其它各个法学流派无法取代的优势, 同时也决定了其有着必须克服的缺陷。科学、全面地认识这一新兴的法学流派及其研究方法, 有助于发挥其积极作用, 更好的分析解决现实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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