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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虚假广告的滋生与蔓延,如同环境污染、社会犯罪一样,正日益侵蚀着我们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健康肌体,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考察虚假广告产生的原因,除了与社会转型期的变革有关外,还与我们的法律救济存在缺陷有很大的关系。对此,笔认为,虚假广告的法律救济,一是要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二是要严格广告审查程序;三是要严格执法,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四是倡导消费的自我法律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2.
陈丽娟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9(1):40-42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广告,其中不乏虚假广告。虚假广告的盛行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可以说虚假广告已经成为威胁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大社会“公害”。我国应当完善广告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广告经营者的素质,并实行广告行业自律以加强对虚假广告的规制。 相似文献
3.
文麟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6(6):95-97
迅猛发展的网络广告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内容违法广告问题、虚假广告问题、广告骚扰问题,这些问题在传统媒体中同样存在,但在网络环境中更易发生。相关的法律规范的不完善是主要原因,如未明确将网络作为广告媒体;未将个人纳入广告发布者范围;未明确网络广告的专门办理;未禁止通过网络发布烟草广告;《广告法》与《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适用关系不明确。应当修改法律规范,建立广告诚信档案和悬赏举报制度,以此完善网络广告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4.
名人广告属于证言广告。近段时间以来,由于某些名人涉嫌虚假宣传,名人广告再一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思考。名人广告对媒体、名人、广告主和消费者带来积极与消极的社会效果。而由于名人广告的失范引起了虚假宣传,带来较大的危害,折射出我国名人自律意识的淡薄和法律规范的空缺,对它的控制措施应是社会各界研究的重点所在。 相似文献
5.
谭德库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告的重要性是无庸置疑的;同样,虚假、违法广告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竞争也更加激烈。广告作为商业营销和市场竞争的一种主要手段,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不能否认,一些虚假广告正在误导和欺骗着消费者。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消息称,近几年,有关虚假广告的投诉一直列“消协”十大投诉热点的第三位,且呈上升趋势。如何认定和处理虚假广告,进一步完善广告立法,增强广告执法的力度已成为法律界和全社会日益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常俊丽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08,28(1):44-46
名人虚假广告近年来一直是新闻舆论界的热点。名人的知名度、信赖力和公信力,使名人虚假广告比一般虚假广告的社会危害性更严重,但对于名人承担虚假广告的责任问题,我国的法律却没有规定,法学界对此也众说纷纭。 相似文献
7.
大量虚假广告现象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广告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针对这种现象,本人对减少以致杜绝虚假广告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8.
李娜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8):128-129
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增长有效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使得人们逐渐对保健品产生重视,从而推动我国保健品市场的发展。在实际当中,一些企业销售保健品时,常常采用虚假广告的方式进行宣传,从而对消费者的权益带来了一定损害,而这一问题的出现,直接表现出我国保健品广告法律方面的不完善。基于此,本文以保健品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保健品虚假广告法律规制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 相似文献
9.
电视虚假广告主要有两类表现:一是表现手法的虚假,二是所宣传商品的虚假。电视虚假广告对社会负面影响不可小觑,应对其进行严谨的法律判定,最终构建一个功能健全和强大的电视广告法治系统。 相似文献
10.
穆晓娟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1):24-26
当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大量存在,不仅挫伤了人们对广告的信任,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正当的竞争关系,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虚假违法广告泛滥,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相似文献
11.
杨帅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26(1):59-62
荐证广告是指广告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个人或者机构以自己的意志通过各种形式对产品进行推荐、证明的一类广告。近年来,虚假荐证广告事件频繁发生,尤其是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而我国现行法律对明星虚假荐证广告行为的规定存在较大缺陷,明星该如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相似文献
12.
樊传果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2(5):130-134
虚假广告泛滥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虚假广告通常分为欺骗性虚假广告和误导性虚假广告,具体表现又分为多种情况。导致虚假广告产生和泛滥的主要原因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媒体遵守广告法规意识淡漠,出于各自的利益驱动,没有把好广告的创作关和发布关,广告监管部门对虚假广告监管不力,惩处不力,同时广告法规体系与执法体系也很不健全。要想治理虚假广告泛滥,必须抓住上述主要矛盾,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查处与惩治力度,提高广告监管效率。 相似文献
13.
14.
李静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3,2(1):40-43
虚假广告可分为欺骗性虚假广告和误导性虚假广告。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但广告范围只限于商业广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得利用广告进行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损害竞争关系。刑法具体规定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假广告罪。广告法概括地规定虚假广告行为情节严重的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刑法具体规定严重损害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虚假广告行为的两罚制。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具有兜低性,只有广告法和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才能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2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罪的客观要件,其中虚假宣传是其核心,但对虚假宣传没有进一步诠释,导致对虚假宣传理解不一。通过对虚假宣传与虚假广告类型的解析,界定了虚假广告罪中的“虚假宣传”应是违反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制定的规制广告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广告内容作与事实不符的,足以让一般人陷入错误认识的信息传播活动。 相似文献
16.
郭静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2,(4):174-175
虚假广告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但是虚假广告罪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极少,究其原因,是虚假广告罪中"虚假广告"界定不清,虚假广告罪侵犯的客体认识错误以及虚假广告罪的行为犯属性被忽略。"虚假广告"是指对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作不真实的或引人误解的表示,导致或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其产生高期望值,从而做出错误判断的广告;虚假广告罪侵犯的法益是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其行为性质是行为犯。基于此才能准确界定大量存在的虚假广告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广告罪,并准确地对行为人施以刑罚。 相似文献
17.
温培财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5,(1):80-82,99
现今大量虚假广告,虚假服务充斥着媒体,对产品和服务进行不切实际的宣传。对产品及服务天花乱坠的夸词,不仅对其他合法经营者造成损害,破坏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使得整个市场净化度不够,最重要的是模糊消费者的视野,损害其利益,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造成了侵害,从而对整个市场和社会造成危害。本文通过分析虚假广告现状极其存在原因,为有效防治打击虚假广告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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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8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二审。针对大量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草案初审稿与二审稿均强化了虚假广告发布者的连带责任。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除了食品药品外,对其他商品或者服务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也应当规定连带责任,同时建议增加广告代言人对虚假广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这意味着广告代言人对虚假广告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0.
王金石 《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83-86
说话者的利益倾向性角度,虚假话语可分为利他型虚假话语、利己型虚假话语、既利己又利他型虚假话语。其中,利他型虚假话语的交际目的是维护或实现听话者利益,具有善意性与无偿性特点。研究利他型虚假话语有助于人们客观评价虚假话语,正确认识虚假新闻、虚假广告等社会普遍存在的语言现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