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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或相关法规都规定,股东或发起人可以专利权投资入股。我国《公司法》也规定,股东可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作为工业产权一种的专利权可以成为公司成立时出资的一种方式是我国法律肯定的。但是专利使用权成为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的方式,则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2.
一人公司是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体现。现代西方国家公司法已突破公司的社团性向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方向发展。我国现行公司法禁止一人公司的设立 ,但又承认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这与投资主体平等待遇原则相悖。公司法的修改应明确允许设立一人公司 ,对一人股东主观恶意、滥用公司人格 ,可“揭开公司的面纱”和“直索” ,让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公司法》应以股东为本位,否则股东自由便会大打折扣,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学说并不意味着《公司法》从股东本位转向社会本位,股东本位构成了股东自由的基础。从其内涵来看,股东自由是不受他人强制的自由,政府不应以集体的名义对股东自由进行剥夺。从其外延来看,股东自由是股东个体的自由,法律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小股东权利的保障要予以特别关注。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完全贯彻股东自由的上述理念。  相似文献   

4.
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商事主体的自治化程度得到了长足发展。公司自治要求公司排除公权力的干预,即要法律赋予股东更多的自主权。公司自治的内涵在于私法自治在公司法领域的延伸。对中小股东而言,公司自治的强化方便了他们对公司的投资也保障了股东的权益。当然,在公司自治程度不断强化的进程中,法律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的一些规定仍有待思考。因此,应综合分析公司自治的强化对中小股东产生的利弊,以探索在公司自治强化的背景下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5.
股东资格是公司的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确认股东资格,无论是对于投资者还是公司以及公司债权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大量与公司股权相关的案件中,股东资格的认定是经常涉及的问题,因此正确认定股东资格成为有效解决此类纠纷的前提条件。然而,由于《公司法》未对股东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的界定。也未对股东资格的认定予以明确,导致司法机关处理相关问题时缺乏确定的标准。致使审判实践中对股东资格认定的难度较大.而且各地做法也不一致。给处理相关纠纷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也不利于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就股东资格的含义、取得条件及实践中股东资格的具体认定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能有助于充分解决理论与实践中股东资格认定的难题。  相似文献   

6.
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由此引起的弊端众多,因此,确立、强化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防止控制权之滥用成为各国公司法上的重大课题之一。它关乎到广大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维护和大众对资本市场信心的维系。本文就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作了剖析,针对我国新《公司法》的不足,提出了以强化控股股东诚信义务为重心的制度构建设想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为了防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赋予了公司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权利,这是对国外“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引入,也是民法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公司法》中的直接体现。该项规定只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绝对化的制约,并非对股东有限责任的否认。因此,在实践中应仔细分析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构成要件,非充分满足则不能适用。  相似文献   

8.
我国新公司法的股东滥用权利承担连带责任条款,通说认为是引入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文章从分析通说观点的内在逻辑矛盾入手,认为通说的观点混淆了法人设立无效情况下设立人责任与不当控制股东依法应向债权人承担的连带责任的区别,因此不能正确揭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内在法理.文章提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实质并非所谓的人格否认问题,其实是公司股东不当利用其社员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由此侵及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从而导致第三人侵害债权的问题,不当控制股东因此产生对公司债权人的连带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9.
现代公司法奉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公司治理原则,大多数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决策掌握在董事会和经理层手中,所以世界上很多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股东知情权制度。我国2005年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享有知情权及其受到侵害时的股东诉讼权,但是在股东知情权行使的条件以及股东知情权诉讼的程序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缺陷,导致股东知情权保护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分析股东知情权的内容和理论依据以及我国在股东知情权规定方面存在的缺陷,从而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切实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投资领域异常活跃,经济领域中出现了大量的隐名投资行为,由此产生了隐名股东。由于我国现行公司法未对隐名股东资格认定作出明确规定,致使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对这类纠纷的处理结果比较混乱,使得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责任难以划分。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标准及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从隐名股东的成因进行分析,并对规制隐名股东进行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1.
妥善处理公司内部冲突是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功能。股东除名制度作为一项司法解散的替代制度,对于解决公司内部冲突,维护公司作为一种实体的持续存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受到国外很多国家的青睐,已成为解决公司股东内部冲突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然而,我国现行公司法却没有对该制度进行规定,当股东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自己对公司的义务,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及公司其他大多数股东的利益时,其他股东除了要求其履行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外,并没有其他有效的救济途径。当公司出现僵局时,往往通过解散公司的方式来解决,这对希望公司继续存续的股东来说,显然不是最好的选择,也不能实现公司设立的初衷,更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因此,确立股东除名制度就成为现实的需要。回应此需要,本文从理论上的可行性和现实中的必要性对股东除名制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构建我国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设想,以期对未来公司立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2.
传统公司法认为,股东和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人格,他不同于公司董事,对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等人不负义务,股东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行使股东权.然而,控制股东转让控制权时导致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受损事件日益增多,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越来越受到质疑.本文从控制股东的强大支配力入手,着重分析了控制权转让中控制股东承担的诚信义务.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两个以上股东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先由他们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但是,该"出资比例"是指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还是指实缴的出资比例,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进行明确。实际上,该"出资比例"是实缴还是认缴直接关系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比例、股东地位和公司控制权结构,影响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稳定性。因此,有必要对该"出资比例"如何确定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隐名股东,是指根据和名义股东的约定,向公司实际出资,但是并不显露于具有公示效力的文件中的人。实务中,隐名股东涉及股东资格认定标准不一、隐名出资的归属不清、股东转让的效力存在争议、投资收益的分配和投资风险和责任的承担不明等法律问题。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公司法》和司法解释对隐名股东所涉法律关系进行规制,但远不能满足实务需求。明确隐名股东的含义及法律地位、规范相关纠纷的裁决依据、规制系列出资行为、加强对第三人的保护以及对司法解释和法律进行体系化整理等,是对隐名股东进行法律规制上的完善之策。  相似文献   

15.
“弱势股东”是指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无法决定公司的人事任免,也无法影响公司决策从而权利行使受到限制的股东。弱势股东并不等于持股少的股东,而应理解为在权利行使上受到限制、处于弱势地位的股东,包括持股比例较少的中小股东,有时持股比例相对较大的大股东也可能处于这种弱势地位。如何加强弱势股东的保护是《公司法》的基本目标,因引进了对弱势股东倾斜保护的制度,新《公司法》在这方面可以说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仍有必要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对中小股东的利益进行最大限度的保护一直是公司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新《公司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实质上使此诉讼的利益最终归属于公司。那么如何定位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角色呢?本文试图通过对比国外的立法例、分析目前学术界与实务界存在的观点来对此问题进行剖析。  相似文献   

17.
我国2005年版《公司法》虽然大为拓宽了公司自治的领域,但是有关股东协议的法律规范尚付阙如。实践中,用股东治理合约的方式替代公司的法定治理结构虽然具有组织成本和灵活性上的优势,但是尚不能有效地解决组织中固有的代理问题,并对公司参与各方的预期产生影响。因此我国《公司法》立法应当在认可股东治理合约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规制措施,维护公司参与各方基本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论股东知情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公司治理中,股东作为公司的发起人、投资人及终极所有者,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然而现实中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而导致许多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在获得期待利益的过程中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其利益存在为管理层所侵害的巨大风险。因而,股东知情权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的一种十分重要的股东权,在股东权的整个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以我国新旧公司法的规定和现实的经济环境为出发点,比较新旧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的规定,分析现行公司法的缺陷,近而提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如何完善、规范、保护股东知情权,实现股东知情权的救济等问题。  相似文献   

19.
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关系到投资人在以公司为联结点的法律关系体系运作过程中的权利配置与责任负担,但公司法对股东资格的认定并未作出规定.当出资及记录股东信息的法律文件与股东资格无法建立一一对应关系时,应当认识到股东之所以成为某公司的股东是因为股东间有这样的合意.  相似文献   

20.
股东有限责任乃现代公司法律之基石。股东有限责任是股东仅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非股东无贲任。也并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并不必然导致股东有限责任之例外适用。我国公司法应坚持股东有限责任为原则,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为例外。本文主要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经济分析的角度进行论述,并对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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