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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编辑同志:   今年 2月,某县汽车运输公司一辆大型客车行驶至宾县境内时不幸翻入山沟,当场死亡 5人,轻、重伤 10余人。事后,汽车运输公司除向每位死者家属支付安葬费 1200元外,没有偿付其他任何费用。而有的死者上有一直由其赡养的父母,下有尚需抚养的小孩。请问:汽车运输公司还应向死者家属偿付哪些费用 ?黑龙江 王丹 王丹读者:   来信收悉,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我国民法通则、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 37条第 7、 8、 9款都作了明确界定,责任人应向死者家属支付丧葬费,死亡补偿费…  相似文献   

2.
自然人遭受侵害死亡后,最终享有并行使赔偿请求权的只能是死者的近亲属。一方面,近亲属要求获取精神损害赔偿、丧葬费、医疗救治等费用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基于死者对自己生命尊严所享有的权利,近亲属通过继承获得死亡请求赔偿权及相应的赔偿。  相似文献   

3.
生命权是所有权利的起点,侵权致人死亡的赔偿是保护生命权的核心内容。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理应由死者近亲属享有。近亲属基于身份权,是亲属死亡后的直接受害者,其未来可得利益减少。目前的死亡赔偿金中涉及的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的赔偿力度过小,应当以逸失利益为赔偿基准而不是以"死者余命"为赔偿基准。有损害就应当有赔偿,文明社会中不存在"以命赔命",所以赔偿只能以金钱计算。  相似文献   

4.
学校发生事故后,加害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应向受害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学校事故侵害的是受害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按照法律规定,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相似文献   

5.
学校发生事故后,加害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应向受害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学校事故侵害的是受害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按照法律规定,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相似文献   

6.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财产损失的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填补损失的救济功能,死亡赔偿金原则上不应适用统一赔偿标准,而应当采取以死者年龄和职业平均收入决定的差异化的赔偿标准,取消户籍因素对赔偿标准的影响,以体现侵权责任法矫正正义的法哲学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间接体现了这一原则,未来司法解释应当做出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因其立法指导思想上的偏颇和立法技术上的欠缺,在施行中呈现出赔偿程序设置不公、赔偿范围太窄、赔偿标准过低、赔偿费的支付途径不当等弊端。从维护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出发可建立以下措施解决上述问题:建立公正赔偿之程序、拓展应当赔偿之范围、提高获得赔偿之标准、完善赔偿费用之支付与追偿方式。  相似文献   

8.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用,支付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该规定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设定了过于苛刻的条件是"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同时,该条款规定,在医疗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伤保险待遇上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可以行使追偿权,因此,并没用全面规定我国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之间的适用关系。但该条款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和追偿权的规定也为完善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的适用关系提供了一种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9.
高敏 《教育》2006,(19)
咨询台案例:初中学生小明在上体育课踢足球时,不慎将同学小文的左眼踢伤。经医院诊断,小文左眼巩膜裂缝,为此,他的家长找到小明的父母,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但中小明的父母认为,孩子在学校读书,作为学校也应承担一部分费用,理由是:孩子在学校上学,学校就是学生的监护人。请问,学校应不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费用?  相似文献   

10.
国家赔偿法经过修改完善,基本解决了原国家赔偿法存在的赔偿门槛高、标准低、范围窄、程序乱等诸多问题。其修改亮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多元化,拓宽了国家赔偿的范围;完善了国家赔偿程序,畅通了赔偿渠道;明确举证责任规则,完善了赔偿制度;提高了赔偿标准,明确精神损害赔偿;规定赔偿金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保障了赔偿费用的到位。不足之处在于赔偿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未将受害人的间接损失纳入赔偿范围;没有规定行政不作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没有规定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责任;未建立与国家赔偿制度相衔接的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1.
《国家赔偿法》从颁布到如今已有十个年头,它为加速我国法制化进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施行的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滞后于实际的缺陷,为此,应从如下几方面进行完善:改变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拓宽赔偿范围,改进赔偿程序,提高赔偿标准,改变赔偿费用的支付方法,以利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2.
惩罚性赔偿是加害人向被害人支付的,超过其财产损害范围的一种金钱赔偿。惩罚性赔偿不仅具有补偿的功能,而且同时具有制裁和预防的功能。环境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完全适用传统民法的同质赔偿原则显现出很大的局限性,无法实现弥补受害人实际损失的目的。因此,在适用同质赔偿原则的基础上,应当有限度地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13.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是1994年5月颁布、1995年1月1日起实行的。该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民主和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人权保护的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但由于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起步较晚,受历史传统观念习惯及立法体制等方面的影响,《国家赔偿法》在实施中存在一些缺陷,其主要表现为:赔偿的归责原则单一;赔偿标准过低;赔偿程序不合理;赔偿费用支付存在漏洞等。本文针对《国家赔偿法》的上述缺陷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当事人不履行法院判决怎么办编辑同志:我诉某厂侵权赔偿一案,经两审终审,已厂今年8月15[l由中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某厂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8万元。判决书规定,某厂一应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这笔费用。现在判...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 不久前的一天下午,我放学路经一幢即将封顶的大楼时,一块木板从天而降,我躲闪不及,被木板砸中,倒在地上。当我醒来时,守护在病床前的妈妈说我已经躺了三天了。为治我的伤,父母一共花去医疗费4500多元。父母要求该大楼施工单位赔偿,但对方以木块是大风刮掉的,自己并无过错为由,拒绝赔偿。请  相似文献   

16.
2011年4月25日,药家鑫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文章中称:“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受害的劳动者只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而对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受害的劳动者既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又能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这种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衔接模式不能体现平等对待每一位劳动者。我国新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先行支付及追偿权为协调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衔接提供了借鉴。在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衔接上,采用"补充模式"可以避免受工伤事故伤害的劳动者获得额外的利益,同时应全面规定工伤保险的先行支付义务及对工伤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的追偿权,这样可以使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使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能获得标准统一的赔偿或补偿。  相似文献   

18.
石峰 《家庭教育》2005,(5A):45-45
宋宾是上海杨浦区的一名15岁中学生,2003年3月的一天,宋宾在自己家的楼下和几个朋友踢球一时踢得高兴,足球飞到了一楼王家的窗台,将王家摆放在窗台上的一盆兰花打碎了。这盆兰花可是王家花了很多钱从浙江买回来的。王家让宋宾的父母按兰花市场价赔偿王家的损失。宋宾的父母因此赔偿了王家好几千元,宋宾也被父母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宋宾认为王家太不讲情面了,因此怀恨在心。暑假里的一天傍晚,宋宾在楼下闲逛,邻居的两个小男孩——7岁的张磊和11岁的丁衡也在楼下玩,  相似文献   

19.
宋宾是上海杨浦区的一名15岁中学生。2003年3月的一天,宋宾在自己家的楼下和几个朋友踢球。一时踢得高兴,足球飞到了一楼王家的窗台,将王家摆放在窗台上的一盆兰花打碎了。这盆兰花可是王家花了很多钱从浙江买回来的。王家让宋宾的父母按兰花市场价赔偿王家的损失。宋宾的父母因此赔偿了王家好几千元,宋宾也被父母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宋宾认为王家太不讲情面了,因此怀恨在心。暑假里的一天傍晚,宋宾在楼下闲逛,邻居的两个小男孩——7岁的张磊和11岁的丁衡也在楼下玩。宋宾看到王家新买的一辆别克车就停在身边,想到报复的机会来了,于是对张磊…  相似文献   

20.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陪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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