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本文讨论当前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问题,从立法模式设计、适用运行考量、配套制度保障等方面对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提出了一些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设计应遵循前科消灭制度的一般共性和未成年人特殊权益保护的精神。以此为基点,未成年人前科的概念应从广义的角度进行把握;前科消灭的范围不应做人为的限制;前科消灭的方式应将事前消灭与事后消灭相结合、自动消灭与裁判消灭相结合;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应具有绝对的效力。最后,《刑法》第100条应理解为部分前科报告制度,二者之间是彼此配合,不可缺失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本文由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提出的"未成年人的前科消灭办法"试行方案谈起,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及司法经验,阐述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意义和依据,并就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建构提出个人观点.  相似文献   

4.
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中引入前科消灭制度,可以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预防功能,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特殊保护原则。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性质是前科身份及其法律后果的消灭,我国应在适用对象、范围、实质条件以及程序方面率先进行立法建设。同时,司法机关及社会公众也应为该制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心理支撑。  相似文献   

5.
前科制度在预防犯罪、防卫社会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对前科者产生的消极影响更不容忽视,这需要前科消灭制度来平衡和限制其负面作用。我国虽无这方面的明确立法规定,但在今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免除了未成年犯的前科报告义务,这意味着我国在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立法上已开始起步。当前,在比较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出台与现代刑罚理念的变迁,构建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已成必然趋势和理性选择。这不仅有利于避免犯罪标签理论带来的负面影响,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实体要件、程序要件、形式要件的构建与设计至关重要,它可以全面、客观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刑法第100条规定的前科报告义务为未成年人犯罪人复归社会造成障碍。《刑法修正案(八)》第19条首次对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免除作出明文规定,然而由于立法态度过于保守,条文规定过于简化,仍需对现有规定加以完善,从而真正实现对未成年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犯罪记录”与“前科”的概念来源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和前科报告制度,二者是评价对象与评价结论的关系。受积极刑法观的影响,轻(微)罪记录制度亟需变革。微罪是法定最高刑为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轻罪与重罪的分界线应设定为5年有期徒刑。从立法与实践、犯罪学以及刑罚正当性的角度来看,消灭微罪和未成年人部分轻罪的前科是解决犯罪标签问题的最优解;考虑到成年与未成年犯罪人的差异,对成年人的部分轻罪记录予以封存并细化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的范围,可以更好地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保护。犯罪记录制度的完善要处理好与累犯制度的关系,并合理设计前科消灭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具体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和再犯罪率都呈明显上升趋势,如何有效地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并使其成功回归社会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西方许多国家设立了前科消灭制度,为未成年犯罪者的改过自新提供了宽松和谐的法律环境,这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犯罪者的再犯罪。笔者认为,立足国情,我们也应构建适合我国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使有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无痕迹"地回归社会,近年来,中国法学界和司法界一直关注和调研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我国尚未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本文从我国现行法律基础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分析了我国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现实基础,分析了我国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我国建立该项制度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11.
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明文规定,是在程序方面对刑法修正案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相关制度的实体法上的对应。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相关制度的研究,可以探求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其回归社会难度的路径,以图推进我国法治文明的进程。  相似文献   

12.
蒙古国刑法全面且细致地保护未成年人。蒙古国刑法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着眼于未成年人的本质特征,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突出人性化关怀。考察蒙古国刑法有关未成年人的保护会得到诸多启示。  相似文献   

13.
为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和高龄老年人的权益,应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教唆或针对高龄老年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应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中"童工"的年龄上限提高至"未满18周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还应在《刑法》总则中界定"儿童"的年龄。为了加大对幼女的保护,应同时取消"嫖宿幼女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并修正"强奸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的刑法规定。  相似文献   

14.
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的关怀并加以特别保护是世界各国政府的共识,因而在刑事政策方面,各国一般更重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治与保护而淡化刑罚。文章从宽严相济的角度,提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实行非监禁化和行刑社会化,以对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社会顽疾实现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5.
当今世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日趋严重,并成为与贩卖毒品、环境污染相并提的“世界三大公害之一”。由于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适用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实体法、程序法和处置法,制度建设的落后大大制约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工作的发展。鉴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与成年人犯罪不同的犯罪原因,为了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打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建符合当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公诉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本文试结合司法实践,从诉讼程序、原则和内容等方面,提出构建未成年人犯罪公诉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6.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对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制度。该制度体现了刑罚的谦抑性,在程序分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有效改造犯罪嫌疑人等方面有着积极的功效。但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也存在着适用对象范围过窄、适用条件过于简单、附加条件内容不明确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国外立法并总结我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适当拓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范围、细化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条件、明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所附加条件的内容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罪犯适用罚金刑不违背罪责自负原则,而且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也符合刑法谦抑性的要求,而未成年人罚金执行难问题,并不足以否定未成年人适用罚金刑的合理性。同时,《刑法》中所规定的得并制罚金刑、必并制罚金刑和单处罚金刑对未成年人的适用规则也非常明确。  相似文献   

18.
现行刑事立法在确定中小学生刑事责任上过于笼统,将中小学生犯罪提交审判率过高,打击面太宽,对过多的中小学生判处刑罚将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社会影响并不好。应当对现行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19.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简称《刑诉修正案》),其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做了专章规定。在我国古代各时期的立法中也有少量的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刑诉修正案》在继承古代制度的基础上又实现了新的突破。文章就古代各时期立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刑诉制度进行梳理,并就《刑诉修正案》对我国古代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继承和发展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