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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收入初次分配制度建设的思考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易培强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36(4):93-97
建立健全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关键环节.收入初次分配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保障劳动者充分就业的劳动就业制度、保障按劳分配收入的主体地位和工资正常增长的制度、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其要素产权取得合理收入制度的建设.此外,还要加强保证初次分配有序运行的法律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2.
面对当前我国严峻的社会就业形势,作为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政府必须承担制度创新的重要责任,通过创新劳动就业制度、就业法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劳动者教育制度等,构建就业制度体系,创造制度环境,促进就业增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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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解决好就业问题,必须有可靠的法律保障。为此,应当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立法,尽快制定《就业促进法》,使劳动就业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还要加强对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其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法律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同时,还应当妥善处理有关就业问题的争议,维护好劳动者的就业权。 相似文献
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劳动就业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进入90年代,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相适应,我国的劳动就业制度实行了“国家宏观调控,城乡协调发展,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供求,社会提供服务”的方针,劳动就业日趋市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劳动就业,既具有世界上其它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就业的共性,又具有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门亿人口大国处于经济转型背景下的特性。因此,我们应在把握市场经济下劳动就业共性的基础上,认真地从本国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出发,客观地认识其特征及其本质,根据劳动就业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邓隆叶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5)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具有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经济增长的基本途径。要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必须从法律层面创新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就业制度;并不断完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真正转变政府职能,担负起对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法定责任,为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政策支撑;同时不断完善劳动法体系,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7.
周顺东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4(1):56-61
劳动就业权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虽然略显单薄,具体法律条文也过于原则性、提纲性,但蕴涵其中的基本法理精神还是清晰的,丰富的.充分认识和正确理解劳动就业权,对劳动者正确行使劳动就业权利,切实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高职经贸专业"双证融通"改革实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实施"双证融通",其目的是求同存异,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制度的高度融合."双证融通"包括专业类别与职业类别的融通,人才培养规格与职业资格标准的融通,课程评价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融通.在经贸专业实施"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其关键是在人才培养目标设计、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对毕业生的基本要求上体现"双证融通". 相似文献
9.
劳动就业是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后面临的主要问题,高中思政课应结合教材内容,引导学生进一步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丰富劳动法律常识,认同劳动法律制度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相似文献
10.
胡伟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23,(3):136-141
中国法律史课程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学习和研究对象,系统讲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规范和司法实践。对于当代而言,其内容已是过去式,但从过去式的法律制度中汲取合理元素服务于当代法治建设,并对学生进行法律文化自信教育,是中国法律史课程教学的重要任务。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充分发掘中国古代法制中德法融合、严明吏治、契约自治、司法原情等理念和实践的历史价值,不仅能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能坚定学生的法律文化自信。 相似文献
11.
后劳动合同法时代,应将大学生就业协议制度置于实现社会权、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理念下反思和重构。就业协议定性为附期限的劳动合同,具有法理正当性和劳动合同法规则依据。现行就业协议制度建立在计划经济的就业体制之上,以劳动关系的行政控制为特征,实现社会稳定,体现国家本位;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市场化、契约化、法治化的要求,将加剧经济和社会的断裂,悖离民生,不利于社会和谐。人们应从理念更新、主体改造、权利义务设计、责任机制和救济机制设计等方面重构就业协议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吴永新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2):20-23
《劳动合同法》确立了用工建立劳动关系制度.劳动关系因“用工”这一事实行为而发生的规定缺乏法理考量,用工所建立的劳动关系是空洞的法律关系,用工不能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架空了《劳动合同法》所设计的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体系.从真实生活镜像和理性思维逻辑出发,很难否认劳动关系正是通过劳动合同建立的. 相似文献
13.
张素凤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47(4):150-157
随着中国进入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市场经济的深化,在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一些用工灵活、从属性降低的非典型用工关系。这类用工关系法律关系性质模糊,法律规制缺乏。从非典型用工关系的内涵以及与劳务关系的区别看,其性质还是应该界定为劳动关系。为解决其规制问题,立法者需要在了解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域外规制的做法和经验。首先,采取将非典型用工关系纳入劳动法域调整的规制路径。其次,用劳动基本法规制涉及特殊用工方式、特殊用工主体的非典型用工关系,对涉及不同行业、领域的非典型用工关系则通过制定单行法规进行调整,从而最终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相似文献
14.
大学生就业指导目前已是高等学校工作的一部分,而法律指导是就业指导中的薄弱环节,急需加强。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法律指导分为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前后两个相互衔接的不同阶段,那种认为签订就业协议就代表就业的观点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才是真正就业的法律体现。明确就业协议为预约合同,劳动合同为本合同的法律属性,才能处理好二者的衔接。针对就业过程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学校应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与指导,并采取一系列相应措施将法律指导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起来。 相似文献
15.
《劳动法》公选课是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大学生就业起着重要作用。《劳动法》公选课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设计应遵循为教学目标服务、根据授课对象设计、根据教学内容设计等原则。教师必须科学运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来展现教学内容,最终达到使大学生掌握求职就业法律知识的教学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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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民事救济是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无权利则无救济,反就业歧视的民事救济根本在于其权利。就业平等权是平等权在劳动领域的具体适用,但是它依然具有概括性和抽象性,未能成为民事救济的直接权利。反就业歧视民事救济权利,是就业平等权在私法领域中具体化了的民事权利。只有具体的、可量化的民事救济权利才能作为劳动者获得民事救济的直接依据。 相似文献
18.
以衡水地区衡水籍外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状况为例,进行基本调查,并对这一群体外出就业特点进行描述.在此基础上分析这一群体在外出就业中存在如下问题:1)新生代农民工管理混乱;2)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的缺失;3)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素质与就业市场需求不吻合;4)劳务市场体系有待完善;5)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素质与都市文明不同步;6)新生代农民工、工头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程序或劳动合同条款不完善.针对问题,在制度层面、管理层面、社会环境层面向衡水政府以及务工地政府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在高校人才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受行政管制与市场调节两种制度逻辑彼此嵌套的影响,高校教师聘约义务的约定日趋多元、复杂和严苛,由此产生的法律争议不断增多。当前,法院的司法裁判倾向于支持高校聘约义务设定的自主权,而缺乏对教师择业自由和职业安全等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公立高校教师人事争议案件中权利导向的缺失,源于劳动、人事关系“并轨”背景下法院对教师聘用合同法律性质的认知偏差。忽视学术职业的特殊性与公益性事业法人的公共属性,简单机械地适用劳动法领域的原理和法律技术,暗合了学术评价的“五唯”取向以及高校人事管理的“行政化”,不利于教师权利的法律救济。应以控权论为基本立场,增强高校聘用制改革的权利导向。通过高校内部治理的变革与司法审查立场的转变,进一步强化教师聘用合同作为特殊劳动合同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