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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17,(1):135-144
在成文法的背景下,法律是最直接的审判依据,在司法实践中,自应得到严格规范地适用。这是依法审判的基本要求。然而,严格适用法律并不意味着法律是束缚现实的框架。此外,成文法的固定性与保守性也造成其无法涵盖所有的社会问题,这是依法审判面临的重要议题。通过研读《刑案汇览》这部清代刑部案例汇编,可以发现依法判决并不是单一、教条地适用法律,而是通过司法官员的努力,能够多层次、灵活地展现出依法判决的不同情况,进而解决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2.
李婷 《湖南第一师范学报》2010,10(2):117-119
美国司法源于普通法的传统和判例法的实践,其司法官员往往通过判例的选择和区别技术来重构先例和解释制定法;通过对模糊语词的不同理解来表达价值观念;通过迂回的手段和技术性的话语来实现公平正义原则。但公平正义原则的适用并非从判决的字面上就能习得,在某些案例中是需要反复推敲立法者的用意和司法的情境才能清晰辨明的。可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分析美国"公平正义"原则的司法适用,探析美国司法实质。 相似文献
3.
传统刑事诉讼理念,刑事案件不能调解,只能判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的今天,无论是法律实务界还是理论界都在积极地探索刑事和解制度。应该看到,近年来刑事和解的提出是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刑事司法领域的一种新理念,它既是对我国传统刑事诉讼制度的反思,也是对新的刑事司法理念的探索。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探讨刑事和解制度时就必须首先对审判阶段的刑事和解的概念有个界定。因为,它是研究探讨审判阶段刑事和解其他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相似文献
4.
丁彩彩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24-28
1996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条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合理因素,是刑事司法改革的重大进步,然而在本质上更着重于强调人民法院的统一定罪权,并在本法中相应废除了免予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5.
6.
"依法治国"的提出,要求我国司法机关和司法官员必须依法公正地行使司法权,而要公正地行使司法权,司法机关一定要独立,司法官员就要职业化和精英化。同时,为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公正地司法,必须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监督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7.
8.
卢山 《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8(3):29-32
“依法治国”的提出,要求我国司法机关和司法官员必须依法公正地行使司法权,而要公正地行使司法权,司法机关一定要独立,司法官员就要职业化和精英化。同时,为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公正地司法,必须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监督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9.
康黎 《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5,(3):90-93
“量刑差异”是刑事审判中一个常见的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法官的心理因素却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现实的刑事审判中,案件的社会结构如案件发生的社会情景、诉讼参与人员的各种特点与反应等,无时不在刺激着法官的审判心理,从而导致法官的心理失衡和随之而来的“量刑差异”现象。这严重地破坏了刑事司法的平等性原则。此现象虽然很难避免甚至无法在根本上消除,但却能通过对刑事司法作相应制度和技术上的改革来尽量减少它的发生,从而使刑事审判向着“相同案件做到相同处理”的刑事司法理想目标迈进。 相似文献
10.
从广义上理解司法与行政,为我们重新审视刑事审判中的司法与行政关系并确定两者界限提供了新的视角。在刑事审判中确定司法与行政界限要考察下列因素:审判的权威性、程序的正当性、法官意志的独立性、审判中的利益权衡,并从法定和裁量两方面对司法与行政进行界分。 相似文献
11.
茹士春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1,14(3):52-54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在本质上不足以成为介绍贿赂罪的全部,将向单位介绍贿赂纳入介绍贿赂罪的成立范围,是刑法结构严密化的要求,在不扩大处罚范围的前提下,体出了刑法严惩贿赂犯罪的精神,也符合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 相似文献
12.
郭锐林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2):52-57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胁迫犯罪的侦查与审判有过于简略之嫌,这源于我国刑法对被胁迫犯罪欠缺详尽的规定。传统的"胁从犯"在理论上作为共同犯罪人的分类,限制了被胁迫犯罪的范围。被胁迫犯罪应当在理论及立法上有其独立的地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这一体系,以便对司法实践能够有明确、细致的指导,从而更有利于实现刑事正义。 相似文献
13.
吴加明 《孝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1(3):84-88
绑架罪是极其严重的犯罪,其典型是行为人无故非法绑架无辜人质,以杀伤人质相要挟向其家属或相关人勒索钱财或达到其他目的。对于某些事出有因、被害人确有过错的绑架行为不宜定绑架罪。《刑法》第238条第3款及相关司法解释秉持了上述理念,司法实践中应积极适用。但该解释中“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范围太窄,行为人为索取单方面主张的合理债权而绑架他人的,也不应定绑架罪。 相似文献
14.
徐孝军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1(4):83-85
实践中对于酒驾肇事的行政执法不尽统一,类似案件司法审判结果也不尽一致。分析酒驾肇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对醉酒驾车导致重大伤亡事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值得商榷。合法有效预防和打击酒驾行为,建议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统一司法审判,完善相关立法。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有现实的必要。 相似文献
15.
宋国华 《咸阳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8,(3):16-20
汉武帝时所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习称“见知之法”。对“见知之法”的罪名、内涵、制定时间及其历史沿革等,历来持不同看法。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考述,认为“见知之法”是封建吏治建设的重大举措之一。 相似文献
16.
宋朝地方最重要的审判级别是州(府、军、监),州级属官是宋朝州级审判中的主体人员,针对宋朝州级属官群体的施政评价中,司法职能考奖是最主要的制度构成部分。宋代对属官群体的任职评价主要分为上、中、下三等,但中等评价成为实际考核的绝大多数,因难分优劣而成为普通级的司法评价,并对应着属官群体漫长的循资历级迁升模式;优秀级司法评价为雪活人命或修订国家法律,最高级司法评价为认定地方完成狱空治理,后两种方式才可以在资格体系中实现地位跳跃,但在宋代这样的机会实属难得因而可贵,所以宋代基层文官作为法官角色是缺少晋升空间的。 相似文献
17.
张普定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9,(5):49-53
“性贿赂”作为贿赂犯罪的一种新形式,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但目前刑法对性贿赂尚无明文规定。使性贿赂成为法律的死角,无法予以惩治和打击。性贿赂危害极大,必须在法律中尽快加以规定。在性贿赂的犯罪过程中,女性多为犯罪载体,原因在于社会风气的熏染、女性面临的社会困境、腐朽观念的影响以及充当性贿赂工具女性自身的原因。由于性贿赂隐蔽性的特点,对性贿赂定罪、量刑和取证很困难,但这些性贿赂无法入罪的理由缺乏法理基础。性贿赂符合犯罪的基本特征和犯罪构成。我国古代就已将性贿赂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国外和港台地区关于性贿赂的成熟的立法经验也可供我国内地借鉴,将性贿赂纳入刑法调整的时机已经成熟。性贿赂入罪可采取刑法修正案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分别以受贿罪和行贿罪定罪量刑。作为有别于普通的贿赂犯罪,性贿赂的受贿罪和行贿罪的各种情形法律可予以较详尽的规定。对于涉案妇女,则分别以刑法中的行贿罪定罪处罚或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制裁。 相似文献
18.
孙宇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1)
近年来,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呈低龄化趋势。从刑法基础理论出发,总结当前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的特征,阐述规制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的理论基础,剖析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刑法规制的缺陷与不足,提出增加规制校园暴力犯罪的专门立法和司法解释;优化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案件的司法适用等建议,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充分发挥刑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郑利霞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2(3):22-23
近年来,我国屡屡出现严重的虐待儿童事件,严重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甚至威胁到儿童的生命。然而,对于虐童的实施主体在刑法上却找不到准确的依据对其处罚。浙江温岭幼儿教师虐童事件曝光之后,司法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就暴露出立法空白导致的司法尴尬处境。因此,刑法应尽快增设虐童罪,以期预防和打击此类伤害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20.
李妍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6(5):93-96
清代自乾隆5年(公元1740年)颁布《大清律例》后,司法官员便以其作为断案的主要法律依据。专门规定在《刑律·斗殴下》中有关"妻妾殴夫"的行为是法律禁忌。在以夫权为中心、家族主义至上的封建社会,妻这种"自绝于天"的行为不论给丈夫造成死或残哪种后果,在家庭伦常中都是最严重的犯罪,故法律专门设"妻妾殴夫"条制裁此类犯罪。本文试从法条本身出发,挖掘法条中蕴含的刑法文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