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诉讼时效制度是民事时效制度的一种,属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实质上是以牺牲部分正义价值为前提进而维护效率价值的制度,它是法律对正义价值和效率价值进行均衡后的产物。 相似文献
2.
王雪梅 《合肥联合大学学报》2000,10(2):93-95
我国诉讼时效制度中关于“中止”、“中断”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司法实践中不易操作。且不利于防止义务人故意逃避法律义务,有待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以维护司法的严明.实现社会公正。 相似文献
3.
高永周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5):73-75
公益和私权是诉讼时效制度应关注的二元价值。对公益的关注和私权的保护主要是通过科学设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合理规定短期时效的适用范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过短及其短期时效期间的适用范围不当,不利于对私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诉讼时效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不同于除斥期间,我国现行民法对诉讼时效的各项内容有必要作进一步补充,其中,诉讼时效的开始以“权利主体能够行使请求权时”为起算点更为适宜;其中止情形应作扩大解释;诉讼时效多次中断的有效性不符合民事立法的真正目的,对中断次数应加以限制;诉讼时效延长的法定情形太笼统,不利于司法公正,应对“法院认为”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诉讼时效纵容了侵权人的行为,这也正是其“后遗症”。 相似文献
5.
徐镇峰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2(6)
诉讼时效发端于罗马法,是一项沿革久远的民事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核心是诉讼时效效力.关于我国大陆诉讼时效效力问题,胜诉权消灭说有其理论和实务上的缺陷.抗辩权发生说在我国未来民法典选择中具有合理性.诉讼时效效力是一个复合结构,其实质是两大效力层次的依次展开.第一个层次为诉讼时效发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当事人取得时效抗辩权,第二个层次为诉讼时效援引的结果,就是权利的消灭.实质上,各国的立法均遵循此规律,诉讼时效效力完全可以统一到这两大效力层次上.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诉讼时效制度存在之合理性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莉萍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25(2):107-109
按立法者的原意,诉讼时效设立的出发点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尊重既成事实状态。但是我国现行诉讼时效制度在效力、客体、期间、功能等几方面存在的问题,反而使得取消这一制度可能成为较好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肖冠荣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0,31(3):38-40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它指的是权利不行使的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的期限,发生权利丧失或权利效力减损的法律后果。由于当时"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指导思想及民事立法经验的不足,《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显得有些粗糙,在审判实践中的理解、适用不一,出现了不少争议。该文拟就诉讼时效的有关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8.
高山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16(1):64-65
本文在对我国诉讼时效期间立法规定评析的基础上,论述了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基础,并对我国诉讼时效期间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以期能对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制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现行诉讼时效制度存在若干问题.它具体包括: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与中断;关于维护相邻权等的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修改等. 相似文献
10.
赵振华 《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10,(7)
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及其起算是诉讼时效制度的基本问题.我国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太短以及普通诉讼时效的起算规定不明确,是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两大缺陷.我国法律规定两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不符合世界诉讼时效立法潮流和我国民事流转的实际.建议立法将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5年,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诚信原则及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将诉讼时效的起算原则由"侵害说"改为"可行使说",并增加特殊情况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1.
诉讼时效制度是权利保护的时效制度,但长期以来理论上和实践上对该糊度的理解和适用较模糊和混乱。为此本文认为“权利”的法哲学内涵应为一定的意志自由,诉讼时效起算应以权利意志自由受到限制、阻碍为标准,并着重分析了若干请求权时效起算问题。诉讼时效的中断应以权利意志对受限状态的积极反应形态的出现为依据,而中断后的恢复起算应以权利意志重归沉默消极状态为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若干特殊的中断和恢复起算的类型。 相似文献
12.
张莹 《商情·科学教育家》2013,(17)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适用所有可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目前这两年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均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不适应我国的具体国情。本文拟从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制度的弊端出发,分析其本身的法律价值,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重新确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 相似文献
13.
居住权作为基本财产权,是对经济社会实际需要所作出的反映,它确立了具有保护弱势群体生活、提高社会财产价值、健全财产管理制度的功效。但是,细察《民法典》的具体条文内容,它还是存在着缺陷,有鉴于此,应当在关于物权编的后续司法解释中,围绕居住权制度的各项不足,增加并优化相应规定,以回应时代的需求。 相似文献
14.
15.
诉讼时效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不同于除斥期间.我国现行民法对诉讼时效的各项内容有必要作进一步补充.其中,诉讼时效的开始以“权利主体能够行使请求权时”为起算点更为适宜;其中止情形应作扩大解释;诉讼时效多次中断的有效性不符合民事立法的真正目的,对中断次数应加以限制;诉讼时效延长的法定情形太笼统,不利于司法公正,应对“法院认为”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诉讼时效纵容了侵权人的行为,这也正是其“后遗症.” 相似文献
16.
17.
周海岭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6(5)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从各国或地区的立法来看存在差异,中国民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研究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正确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分别从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人身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等方面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8.
方国伟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5,3(5):466-469
分析了日本、法国、德国三国法典对诉讼时效法律效力的规定,认为在诉讼时效法律效力上抗辩权发生说最为合理,宜作为立法模式之选择,且学者对《民法通则》第135条普遍采“胜诉权”消灭说是不当的,应重新进行解读。依抗辩权发生说,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完成后同意履行则表明义务人放弃了时效抗辩权,权利人有权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相似文献
19.
蒋文玉 《延边教育学院学报》2011,25(1):21-22,25
诉讼时效制度的效益价值是其立法的基本理念,在民法的诸多领域对多种法律关系产生影响。然而,由于没有兼顾实质正义,由此而产生的是对神圣私权侵犯,有悖实质正义,引发了法律和道德的冲突,需要在立法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法有关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被权利人忽视,不能适时、恰当地运用这一法律规定,使其所主张的权利受不到法律的保护。正确把握诉讼时效,对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