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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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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控审分离原则的法理探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为保障诉讼的公正,现代法治国家在建构刑事程序时普遍实行控审分离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具有结构和程序两方面的意义,结构意义上的控审分离原则是要实现机构设置和人员组织上的审,检分离,而程序意义上的控审分离原则是程序启动意义上的不告不理和程序运行中的诉审同一。对于控审分离原则,我国现有规定仍然有不合理之处,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控审分离原则要求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在形式上与实质上彻底分开。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对于该原则的贯彻还不够彻底,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中还存在许多与该原则精神相背离的地方。对此,笔者认为应当在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设立司法审查机制,由独立于庭审法官的预审法官对公诉案件进行实体性审查,在审判程序中严格限制法官庭外调查及主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权利,废除二审程序中的全面审查原则。  相似文献   

3.
司法令状规则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大都规定了司法令状规则.该规则的确立是在刑事诉讼中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符合程序正当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司法最终裁决“、“控、审分离“等现代法制原则的精神.我国侦查程序的封闭式设计表明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不存在司法令状规则,使得侦查权的行使几乎不受司法权的控制,因此,建议在立法中吸收司法令状规则的合理内容,以此作为我国侦查程序改革的切入点.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涛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1,32(3):133-135,141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是控辩制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我国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目标之一就是建立以控审分离、控辩对抗为基点的新的庭审方式。文章在对证据开示的一般理论及国外证据开示制度认识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在我国建立完善的证据开示制度的几点构想。  相似文献   

5.
控审分离的价值在于通过对追诉权的制约,抑制追诉权的滥用,来保护公民在刑事诉讼中的人权。控审分离作为诉讼构造的一个基本原则,不仅要在刑事审判程序中贯彻,而且在审前程序中也有其基本的要求。需要在审前程序中引入中立的裁判者,使我国的审前程序具有诉讼的特点,从而对审前程序形成司法控制和程序制约。  相似文献   

6.
我国法在历史类型上属于社会主义法系.但根据1979年《刑事诉讼法》,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受大陆法系职权主义模式影响较深,具有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一般特点,表现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控诉机关的权力强大,侦查手段广泛、多样,强制性突出而且较少受到限制,律师不得介入侦查活动;起诉方式上,以国家主动追究犯罪的公诉形式为主;法庭审判中,法官处于主导地位,依职权积极活动,“控审不分”,“先定后审”等.从总体上说,我国这种刑事诉讼模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完成刑事诉讼任务方面,成绩是显著的,  相似文献   

7.
庭审实质化的核心是防止法官审前产生预断。案件事实的认定应当通过法庭之上对证据的调查来进行,但我国刑事证据立法,却在很多条款中默认了审前预断。去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虽然在排除范围、证明责任分配、程序审查等方面有重大进步,但是,在控审方面尚未实质分离,以法庭审判为核心的刑事诉讼构造并未建构的前提下,该规定同样难以实现庭审实质化的目标。  相似文献   

8.
对我国启动刑事再审程序主体的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然而由法院主动启动刑事再审审判程序,不符合控审分离、裁判中立、控辩平等等诉讼理念和原则。因此,应该取消法院的再审启动权,将启动主体限定为检察院,使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得到真正的发挥。  相似文献   

9.
检察权——无论从历史角度,还是理论角度看——都不是法律监督权。若把检察权归结为法律监督权,不仅与现代宪政、法治理念相冲突,而且也不符合科学诉讼机制的构建原理;同时在实践中,由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造成了法律监督的盲区、检法冲突、破坏控审分离原则,影响裁判中立等诸多困境。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任务及其工作规划之中,学术界为此也进行了大量有益的讨论,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本文以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直到法院对策件正式开庭审判之前这一诉讼阶段为研究切入点。认为我国的刑事诉讼庭前审行程序制度,应设立控辩双方等对抗而由法官居中裁决的等腰三角形诉讼模式,并采用“起诉书一本主义”模式及设置完备的控辨双方证据披露制度。  相似文献   

11.
撤回公诉是一个融合了检察权、审判权、辩护权等的课题,涉及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被害人、被告人等多方诉讼主体。司法程序的存在与发展,与程序主体的存在和发展息息相关。我国撤回公诉在立法和司法上的诸多问题,与中心审判主体的定义和选择不无关系。该文提出了中心审判主体界定的一种标准,同时选择以控诉方和辩护方为中心审判主体,以期突破在以审判方和控诉方为中心审判主体的法理基础上而产生的现存制度和程序操作上的一些问题。在推导出撤回公诉制度的一些具体规则的同时,还论述了以控辩双方为中心审判主体来重构撤回公诉制度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最后陈述权的主体是刑事被告人。包括自然人被告人和单位(法人)被告人,公诉案件被告人和自诉案件被告人,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中的被告人。公诉人、自诉人、辩护人不是最后陈述权的主体。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在规定司法机关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的同时,用时效中断、时效延长对追诉时效进行补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体系。由于理论和实践对追诉时效与刑事诉讼程序之间的关系缺乏必要的关注.极少反思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追诉时效是否继续发挥作用。本文在比较法的视野下,对追诉时效与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进行尝试性的厘定,得出我国刑法追诉时效存在的缺陷,为了填补该缺陷而建议在刑法中创设追诉时效中止制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三类自诉案件的起诉模式,在司法实践运作中出现诸多困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取消部分自诉案件,限制自诉权的范围,构建以公诉为原则自诉为例外的起诉模式,以顺应世界公诉为主流的起诉模式。  相似文献   

15.
缺席审判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美国、日本、法国等各主要西方国家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上既有差异也有共同特征,通过相关的对比分析可以揭示出刑事缺席审判的诉讼理念与运作原理。  相似文献   

16.
起诉书是检察院行使刑事追诉权的重要方式,在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的模式下,起诉书的说理性在制作中可能会因为多方面的因素而存在不足。可以在总结司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制定简易程序案件说理性起诉书的制作要求、建立专职公诉人等制度,为说理性起诉书的规范制作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7.
中德刑事自诉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事追诉制度上,中国和德国都采取的是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机制。尽管自诉制度只适用有限的刑事案件,但在追诉犯罪上却有重大的意义。本文以比较法为视角,从自诉案件的范围、自诉的主体、自诉案件的诉讼程序等方面,对我国与德国的刑事自诉制度进行了研究。文章通过初步的分析,指出德国的自诉制度有很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进而对完善我国的自诉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刑事公诉案件庭前程序是人民法院审判程序的准备阶段,包括公诉审查程序、庭前准备程序两个方面。作为整理和明确讼争要点、提前处理和分流部分案件等诸多功能的程序,应当建立单独的庭前审查庭,改程序审查为程序和实体审查并重,规范法院的行为,以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9.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适用应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和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有必要将上述方针和原则在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中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控制末决羁押的适用,使等候审判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成为一种例外。在起诉制度上,为了节约司法资源,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污点,以使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更容易回归社会,有必要设置暂缓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20.
程序正当化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个问题是诉讼成本的提高。作为现代社会刑事诉讼的两大价值目标的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冲突日益尖锐。程序分流作为提高诉讼效率的卓有成效的机制已经引起现代社会的普遍关注。但是国内学者论及程序分流仅指在起诉阶段通过不起诉决定和在审判阶段通过适用简易程序而进行的程序分流。对侦查阶段的程序分流则鲜有提及。本文试图另辟蹊径,在侦查阶段构建程序分流的具体方案,并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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