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司法审查介入行政终局决定行为并不是偶然发生的。它是随着时代的演化而逐渐成长和成熟的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根据WTO的协议和要求,为了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司法审查必须与世界接轨.为此。必须迅速修改国内立法,取消不适当的行政终局裁决制度.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对行政诉讼注入新的内容。建立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给予行政权利以司法救济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审查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2.
行政裁决制度在我国虽已建立并有较大发展,但是在裁决主体、程序、行政救济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在考察借鉴英国、美国和日本的行政裁决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完善相关立法,规范行政裁决授权,设立独立的行政裁决机构,完善行政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确立完全的司法变更权。  相似文献   

3.
仲裁的司法性和本身的特点客观上需要对其进行监督。实践中,我国已经初步确立了以《仲裁法》为中心的监督体系,并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司法监督虽然是辅助的一环但必不可少,我国现在的司法监督存在着一些需要完善的方面: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的司法监督范围不一致;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的一审终局制;司法审查的参与者不完整;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过长等等。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中行政诉讼受案的规定,对我国司法审查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的局限性、司法审查行政行为受案范围的扩大等问题予以分析和探讨。在目前的行政立法过程中,应将抽象行政行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自由裁量等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5.
超过有效期房产估价报告的证据资格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发生争议,影响了司法审查对拆迁行政裁决合法性的判断。从房地产估价报告有效期的性质、估价时点的确定以及行政裁决的司法性这三个角度出发,超过有效期房产估价报告在证明拆迁安置补偿活动合法并进而证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行政裁决的合法性中具有证据资格,应予以采信.  相似文献   

6.
行政复议是WTO法律框架中有关法律救济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与WTO规则是相适应的,但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它与WTO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确保WTO规则在国内统一、公正、合理的实施,我们应该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机关的独立性,树立行政复议的公正形象,同时修改《行政复议法》,赋予相对人对行政终局裁决的司法审查请求权。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裁决行为是否可以提起诉讼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从性质上而言,其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理应允许对其提起诉讼;从对其进行司法审查的两种方式的效果上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更具有形式和实质的合理性。所以对行政裁决行为,应当改变立法上的模糊规定,以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提起对其的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8.
传统观点认为,一裁终局是仲裁相对于诉讼的主要优点之一。但随着国际商事交往规模的日益扩大,一裁终局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内除了效率性结果外,还带来了公正性缺失的可能性,并且现行的司法审查制度也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一问题。因此,应当将商事仲裁视为主要是契约因素与裁决权威性因素的结合,增设当事人协议进行的"二次仲裁",同时,尽可能回退司法因素,以利于仲裁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论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是否需要经过法院的司法审查,理论界存在争议。但是,无论是从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的初衷而言,还是从法院工作的性质来说,仲裁裁决要得到法院的承认与执行必需经过司法审查。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审查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其他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法院应从仲裁协议、仲裁程序、适用证据以及是否违反公共利益等方面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0.
随着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发展,一直排斥在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的抽象行政行为能否纳入司法审查的问题日益凸显。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来看,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都具有深刻的法理基础。从法理上来说, 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司法审查范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此外,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完善司法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方面来制定。  相似文献   

11.
人民法院或行政法官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由于行政诉讼法律法规不够详尽,使得法院或行政法官在行政诉讼中利用自由裁量权对不断涌现的行政争议、行政纠纷进行裁决就成为不可避免.行政诉公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对于弥补行政诉讼法律规则和某些行政管理规则的不足,以及对某些情况下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正确进行司汉审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我国《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合理性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加入WTO的新环境下。排除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的合理性值得怀疑。通过分析排除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的不合理性和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的意义,进而提出行政合理性标准的确定,从而主张对行政合理性进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3.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法的一个核心内容。很多行政自由裁量行为虽然没有明显违背法律规定,合乎“合.法.胜”要求,但处理方法却有失妥当,缺乏“合理性”。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控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控制。根据行政合理性原则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作用,笔者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合理性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加以论证,进而提出合理性原则应该成为继合法性审查之后的又一个司法审查原则,并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合理性司法审查的内容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4.
因制度安排欠妥导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缺乏事前参与、事中合理审查、事后监督等运行机制,无法有效规制征收行为。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需扩大公众事前参与途径和深度,在旧城区改建中引入司法审查裁决机制,通过法律赋予原房屋所有权人回购权,以有效制衡国家权力。  相似文献   

15.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应当提起何种诉讼的问题一直没有定论,学术界对此意见不一。目前主要有三种司法救济途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三种救济途径各有利弊。本文在对三种救济途径的利弊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是最佳选择。但行政诉讼本身也有缺陷,为弥补提起行政诉讼的缺陷,及时解决纠纷,应当赋予法院对行政裁决的司法变更权。  相似文献   

16.
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申请上级行政机关裁决,法律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效率低下。美国、英国、日本通过司法的途径解决行政权限争议。构建我国机关诉讼制度,要明确原告的主体资格,严格限定受案范围,确立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审理方式,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判决类型以确认判决为主。  相似文献   

17.
浅议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既是司法监督行政的重要方式,也是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具体体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以及我国行政机关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现状,决定了在我国建立完善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现实必要性,正确构建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司法审查的权限和效力,应当作为促进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备的制度方案加以实施,由此谋求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是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根据。通过对我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的分析,提出区分事实与法律,采用多元化的审查标准;发挥行政案例指导制度作用,使司法审查标准具体化;确立正当程序原则的司法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19.
我国物权法未对物权征收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出界定,而此界定事关征收各方的利益。界定公共利益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应由立法机关对公共利益作出界定,行政机关则依法遵循相应的程序对征收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作出决定.最后由司法机关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对行政机关的征收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作出终局裁决。  相似文献   

20.
目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体制不能从根本上控制行政权。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有其独特优势,平衡了相关各方关系,西方国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构建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制度,要从宪政角度提高司法机关的地位实现司法的真正独立,明确司法审查的权限和效力,完善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管辖、起诉和审理方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